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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股预约权制度及其适用

发布时间:2021-01-16 11:13
  新股预约权制度起源于美国的股票期权制度,是日本本土化发展的产物。相较于股票期权,其在发行对象、行权期限与发行数量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革,同时,制度的改革也使其具备了多种适用功能,如企业可以将其作为一种高效的融资手段加以运用,也可以在面临敌意并购时将其作为防御措施。 

【文章来源】:南方论刊. 2018,(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新股预约权制度概述及历史沿革
    (一) 概念辨析
    (二) 法律性质
        1. 分配及认购阶段
        2. 行权阶段
    (三) 历史沿革
        1. 股票期权制度引入
        2. 新股预约权制度的产生
二、新股预约权适用的一般规定
    (一) 发行对象
    (二) 行权期限与发行数量
    (三) 权利转让
    (四) 设立质权
三、新股预约权的适用功能
    (一) 薪酬激励机制
    (二) 高效融资手段
    (三) 反并购功能
    (四) 企业并购手段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新股预约权最新发展及适用考察[J]. 张斯嘉.  科技与法律. 2016(04)
[2]日本的新股预约权制度及其用途[J]. 蔡元庆.  文史博览. 2006(12)

硕士论文
[1]日本公司法新股预约权研究[D]. 王艳梅.华东政法大学 2014
[2]我国股票期权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李雯.南京师范大学 2012
[3]毒丸计划法律问题研究[D]. 张慧.中国政法大学 2011
[4]日本公司法新股预约权研究[D]. 王一丹.吉林大学 2010
[5]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D]. 吴力飞.华东政法大学 2010
[6]股票期权法律制度研究[D]. 李凤升.吉林大学 2005



本文编号:29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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