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可适性研究——以多方利益平衡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01-27 16:02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第67号指导性案例,表达了保护股权受让方及公司利益的倾向。近期发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第5条规定,同样成为了在股东重大分歧中上述两者的"护身符",转让方股东往往成为了"牺牲品"。法律维持的是一种契约双方以及涉及第三方的利益平衡,过度的偏移将会削弱制度的公平正义,并扰乱社会的正常运转秩序。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理应是对主体双方的一种均衡考量,《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适用并不是单纯维护权利行使方的利益,更多的则是可以保障交易中多方的利益平衡。
【文章来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分期付款买卖理论分析
(一)分期付款买卖的本质特征
1. 物先交付性
2. 价款分期支付
(二)《合同法》第167条的立法目的
二、《公司法》语境下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建构
(一)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法理依据
1. 是否以消费为目的
2. 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一般特征界定
(二)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风险分析
1. 所有权保留制度的适用
2. 股权特殊价值探讨
3. 交易安全
三、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五》为基准的多方利益平衡
(一)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利益衡量
(二)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民商立法边界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司法裁判——指导案例67号裁判规则质疑[J]. 钱玉林.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4)
[2]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司法判断与法理研究[J]. 万方. 中国法学. 2017(02)
[3]股权二分论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J]. 蔡元庆. 北方法学. 2014(01)
[4]民法典与特别民法关系的建构[J].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 2013(02)
本文编号:3003330
【文章来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分期付款买卖理论分析
(一)分期付款买卖的本质特征
1. 物先交付性
2. 价款分期支付
(二)《合同法》第167条的立法目的
二、《公司法》语境下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建构
(一)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法理依据
1. 是否以消费为目的
2. 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一般特征界定
(二)分期付款股权转让的风险分析
1. 所有权保留制度的适用
2. 股权特殊价值探讨
3. 交易安全
三、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五》为基准的多方利益平衡
(一)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利益衡量
(二)分期付款的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民商立法边界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分期付款股权转让合同的司法裁判——指导案例67号裁判规则质疑[J]. 钱玉林.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4)
[2]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司法判断与法理研究[J]. 万方. 中国法学. 2017(02)
[3]股权二分论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J]. 蔡元庆. 北方法学. 2014(01)
[4]民法典与特别民法关系的建构[J].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 2013(02)
本文编号:3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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