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中竞业禁止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与探究
发布时间:2022-01-02 03:08
当前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两者的法律体系各不相同,在多个方面具有明显差异性,这使得两者竞业禁止有关的法律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基于此,本文将从竞业禁止主要特征出发,进行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两者竞业禁止的类型比较,并对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两者竞业禁止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与探究,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帮助和建议,更好地了解两者在竞业禁止方面的法律问题。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竞业禁止主要特征
二、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两者竞业禁止的类型比较
(一) 法定的竞业禁止与约定的竞业禁止
(二) 一般的竞业禁止与有保护商业机密义务的竞业禁止
(三) 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与离职时期的竞业禁止
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两者竞业禁止存在的差异
(一) 适用范围的差异
(二) 适用期限的差异
(三) 法律后果的差异
(四) 法律性质的差异
(五) 义务主体的差异
(六) 主要目的的差异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承包用工形式下的责任主体认定研究——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和《劳动合同法》第94条为视角[J]. 李帛霖. 山东工会论坛. 2018(06)
[2]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的法律适用研究——以《民促法》与《公司法》《破产法》的比较为进路[J]. 任海涛,徐涛. 教育学报. 2018(04)
[3]论职业自由视阈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规制限度——基于对德国法职业规制“三阶理论”和比例原则的借鉴[J]. 周密. 南海法学. 2018(01)
本文编号:3563347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竞业禁止主要特征
二、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两者竞业禁止的类型比较
(一) 法定的竞业禁止与约定的竞业禁止
(二) 一般的竞业禁止与有保护商业机密义务的竞业禁止
(三) 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与离职时期的竞业禁止
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两者竞业禁止存在的差异
(一) 适用范围的差异
(二) 适用期限的差异
(三) 法律后果的差异
(四) 法律性质的差异
(五) 义务主体的差异
(六) 主要目的的差异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承包用工形式下的责任主体认定研究——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和《劳动合同法》第94条为视角[J]. 李帛霖. 山东工会论坛. 2018(06)
[2]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的法律适用研究——以《民促法》与《公司法》《破产法》的比较为进路[J]. 任海涛,徐涛. 教育学报. 2018(04)
[3]论职业自由视阈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规制限度——基于对德国法职业规制“三阶理论”和比例原则的借鉴[J]. 周密. 南海法学. 2018(01)
本文编号:35633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3563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