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考察
发布时间:2017-09-26 15:25
本文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考察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司法关于董事和董事会的规定是比较完备的,涉及董事的产生方式、董事的职权、董事的义务、董事诉讼等主要内容,甚至在中国公司法制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关于董事会的法律规定。虽然在实践中,公司法被遵守,被公司章程细化,但仍存在推诿董事责任的现象。
【作者单位】: 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公司法 董事会 董事
【分类号】:F279.29
【正文快照】: 国内的近代中国董事会制度研究多为概括论述,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法律规定和运行情况尚无直接涉及。笔者在此将探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司法对董事会和董事长的最早规定。一、民国公司法关于董事及董事会的规定1.董事的产生。董事的选任可以分成四种情况: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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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谢亚婷;;浅议公司董事的责任[J];环渤海经济w,
本文编号:92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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