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股份公司的种类股份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9 05:39
本文关键词:论日本股份公司的种类股份制度
【摘要】:从1993年底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以来,经20余年的探索和准备,近年终于出台了推进优先股试点的规章,开启了种类股份制度建设的新工程。从规章以及试点实践活动看,在进一步明确种类股份制度的宗旨、扩大种类股份的种类以及健全保护种类股东的权益等方面还需改进。相比较而言,有着百余年历史积累的日本公司法,在比较明确的种类股份制度宗旨的指引下,不仅设计了股东权利各异的丰富的种类股份,而且建立了较完善的种类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值得借鉴。
【作者单位】: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关键词】: 股份公司 优先股 种类股份
【分类号】:D931.3;D922.291.91
【正文快照】: 一、引言——终于登场的中国种类股份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一)种类股份及其中国《公司法》的基本态度他种类股份,另行作出规定”。③种类股份亦称为类别股份,属于公司法针对股(二)中国对种类股份的谨慎态度及其实践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本文编号:9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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