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权属纠纷中的股东代位诉讼——以康宁公司与泓鎏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为例
发布时间:2017-09-30 13:20
本文关键词:专利权权属纠纷中的股东代位诉讼——以康宁公司与泓鎏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为例
【摘要】:股东代位诉讼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救济手段。在我国2005年《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位诉讼之后,由小股东代位主张专利权权属纠纷的案件并不多见。本案确认了小股东有权对专利权权属纠纷代位起诉的原则,对处理专利权权属纠纷中的股东代位诉讼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单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专利权 代位诉讼 权属纠纷 小股东
【分类号】:D923.42;D922.291.91
【正文快照】: 一、案情简介原告:康宁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被告:上海泓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鎏公司”)第三人: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康公司”)原告康宁公司诉称,第三人宝康公司系由原告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公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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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4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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