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实施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3 07:37
本文关键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实施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人权观念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世界各国所存在的歧视或残害女性的现象不仅是对女性生命及健康的威胁,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对妇女人权的践踏。然而,由于传统文化、习俗、观念等根深蒂固的影响,国家单方面的妇女政策存在众多局限。在这样的背景下,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发起制定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并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妇女公约》得到了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参与,极大的提高了公约的影响力。但由于《妇女公约》自身内容和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其执行效力受到限制。本文从《妇女公约》的制定背景和内容出发,结合公约的特征,并参照公约生效后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与问题,提出我国执行《妇女公约》的不足之处和完善建议。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目前全球在保护妇女权利方面最普遍、最系统、最全面的国际公约,该公约共有187个缔约国,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公约在保护妇女人权方面已经做到无懈可击,其实施存在许多困境,保留权的滥用、报告程序履行不力、申诉机制的局限性都限制了《妇女公约》的实施效力,造成这些困境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在本文中也会详细说明。为了使公约得到更好的实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要严格限制保留权的滥用,其次要规范缔约国报告程序,最后需加快推行任择议定书签署工作。 我国是最早一批《妇女公约》的缔约国,反映了我国对保护妇女人权的积极态度。在加入公约后我国为履行公约义务做出了许多努力,也获得了很多成果,但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本文分别从国内和国际层面进行了思考,同时笔者认为中国若能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可以更好的推进我国妇女人权保护领域的工作。 总之,《妇女公约》的制定和实施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的保障了妇女的人权,但是其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和困境,只有进一步完善《妇女公约》的内容和机制,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球妇女人权保护的发展。 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妇女公约》的概述。第二章从《妇女公约》的国际实施状况分析其困境,这些无疑都削弱了《妇女公约》实施的效力。第三章主要讨论我国与《妇女公约》。第四章结合我国和其他缔约国在实践中的遇到的困境对完善《妇女公约》提出建议。
【关键词】:妇女人权 歧视 保留 报告程序
【学位授予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8.2
【目录】:
- 致谢5-6
- 中文摘要6-7
- ABSTRACT7-9
- 目录9-11
- 引言11-12
- 1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概述12-22
- 1.1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法理基础12-15
- 1.1.1 妇女人权概念e筇岢鲇敕⒄,
本文编号:113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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