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义务的性质
发布时间:2021-07-12 08:07
本文试图阐明国际义务的不同性质以及违背具有不同性质的国际义务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国际义务主要分为两个层次: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处于较低的层次,要受制于处于较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即体现整个国际社会利益的法律规范。国际社会对存在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现在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违背国际义务在条约法上和国家责任法上就要引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违背一般国际义务与严重违背国际法强制性规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本文在对国际义务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后,对违背这些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探讨。本文分为八章。第一章论述了国际义务的产生及其不同层次。国际义务是指国际法主体在国际交往中,依据国际法各种渊源的规定所应遵循的法律义务。违背国际义务是该国实际采取的行为与该义务要求该国的行为不相符合。一般说来,国际义务的起源并不影响该行为主体的国际责任的形成。也就是说,只要该行为主体的行为不符合国际义务,不管该国际义务是源于国际习惯规则还是条约的规定,都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该行为主体就要承担国际责任。在当代国际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两种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体现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从而具...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9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概述:国际义务的产生及其不同层次
第一节 国际义务的概念及起源
一、国际义务的概念
二、国际义务的起源
三、国际义务与国际责任
第二节 不同层次的国际义务
一、传统国际义务理论
二、现代国际义务理论
三、《联合国宪章》的规定
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强行法的规定
五、国际法院的判决
六、《国家责任条款》的规定
第二章 国际义务性质的变化——从双边主义到多边主义
第一节 传统国际义务理论:双边主义
一、安齐洛蒂以前的经典国际法
二、齐洛蒂的理论及其意义
三、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发展
第二节 《条约法》的编纂工作(1950-1966)——放弃国际法律关系的排他性的“双边”概念
一、与强行法规则冲突的条约无效
二、违背多边条约的后果:终止或停止履行多边条约
第三节 国家责任法的编纂工作
一、“双边主义”继续存在(1956-1961)
二、远离双边概念的第一步(1962-1969)
三、最终走向多边主义(1970-1980)
四、结论
第三章 国际义务的分类
第一节 概述:确定国际义务性质的意义
一、对国际义务的不同分类
二、分类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区分不同国际义务的起源
一、国际法院和常设国际法院的裁决
二、国际法委员会关于条约法的特别报告(菲茨莫里斯)
三、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国家责任的第三次报告(克劳福德)
第三节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国际义务的分类
一、《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 条
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第53 条和第64 条
三、《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41 条
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8 条
第四节 《国家责任条款》对国际义务的分类
一、《国家责任条款》的分类
二、《国际责任条款》的特别贡献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双边义务
第一节 双边国际义务的产生
一、双边国际义务的概念
二、双边国际义务的产生
第二节 双边条约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一、条约的概念
二、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三、双边条约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第三节 国家单方面行为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一、国家单方面行为的概念
二、单方面行为与条约行为的区别
三、政治性与法律性的单方面行为的区别
四、国家单方面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四节 多边条约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一、区分双边义务与多边义务的一般性标准
二、确定WTO 义务的性质
第五节 产生双边义务的其他途径
一、为第三国创设权利的条约产生双边义务
二、一般国际法规则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三、司法裁决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第五章 多边义务
第一节 概述
一、多边义务的含义
二、多边义务是处于较高层次的国际义务
第二节 “对一切的义务”及“巴塞罗那牵引案”
一、“对一切的义务”的含义及国际法院的经典论述
二、“巴塞罗那牵引案”
三、关于对一切的义务的附带意见的产生背景
四、产生有关对一切的义务的附带意见的环境
第三节 “巴塞罗那牵引案”判决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一、对国际法院判决的影响
二、对国际法委员会的影响
三、对国际法文献的影响
四、结论
第四节 “国际法强制性规范”与“国家犯罪”
一、国际法强制性规范
二、国家犯罪
第五节 对国家集团的义务
一、对国家集团的义务的含义
二、整体义务
三、相互依存的义务
第六章 违反国际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 违背国际义务在条约法上产生的后果
一、概述
二、违反双边条约的法律后果
三、违反多边条约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违背国际义务在国家责任法方面产生的后果
一、停止和不重复
二、赔偿
三、反措施
第三节 严重违背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国家责任条款》的规定:各国合作和不参与的义务
二、严重违背行为是否引发了特别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受害国援引违法国责任的权利
一、援引的含义
二、谁可以根据条款援引国家责任
三、小结
第七章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及网站
后记
本文编号:3279529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9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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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概述:国际义务的产生及其不同层次
第一节 国际义务的概念及起源
一、国际义务的概念
二、国际义务的起源
三、国际义务与国际责任
第二节 不同层次的国际义务
一、传统国际义务理论
二、现代国际义务理论
三、《联合国宪章》的规定
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强行法的规定
五、国际法院的判决
六、《国家责任条款》的规定
第二章 国际义务性质的变化——从双边主义到多边主义
第一节 传统国际义务理论:双边主义
一、安齐洛蒂以前的经典国际法
二、齐洛蒂的理论及其意义
三、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发展
第二节 《条约法》的编纂工作(1950-1966)——放弃国际法律关系的排他性的“双边”概念
一、与强行法规则冲突的条约无效
二、违背多边条约的后果:终止或停止履行多边条约
第三节 国家责任法的编纂工作
一、“双边主义”继续存在(1956-1961)
二、远离双边概念的第一步(1962-1969)
三、最终走向多边主义(1970-1980)
四、结论
第三章 国际义务的分类
第一节 概述:确定国际义务性质的意义
一、对国际义务的不同分类
二、分类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区分不同国际义务的起源
一、国际法院和常设国际法院的裁决
二、国际法委员会关于条约法的特别报告(菲茨莫里斯)
三、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国家责任的第三次报告(克劳福德)
第三节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国际义务的分类
一、《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 条
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第53 条和第64 条
三、《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41 条
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8 条
第四节 《国家责任条款》对国际义务的分类
一、《国家责任条款》的分类
二、《国际责任条款》的特别贡献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双边义务
第一节 双边国际义务的产生
一、双边国际义务的概念
二、双边国际义务的产生
第二节 双边条约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一、条约的概念
二、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三、双边条约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第三节 国家单方面行为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一、国家单方面行为的概念
二、单方面行为与条约行为的区别
三、政治性与法律性的单方面行为的区别
四、国家单方面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四节 多边条约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一、区分双边义务与多边义务的一般性标准
二、确定WTO 义务的性质
第五节 产生双边义务的其他途径
一、为第三国创设权利的条约产生双边义务
二、一般国际法规则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三、司法裁决产生双边国际义务
第五章 多边义务
第一节 概述
一、多边义务的含义
二、多边义务是处于较高层次的国际义务
第二节 “对一切的义务”及“巴塞罗那牵引案”
一、“对一切的义务”的含义及国际法院的经典论述
二、“巴塞罗那牵引案”
三、关于对一切的义务的附带意见的产生背景
四、产生有关对一切的义务的附带意见的环境
第三节 “巴塞罗那牵引案”判决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一、对国际法院判决的影响
二、对国际法委员会的影响
三、对国际法文献的影响
四、结论
第四节 “国际法强制性规范”与“国家犯罪”
一、国际法强制性规范
二、国家犯罪
第五节 对国家集团的义务
一、对国家集团的义务的含义
二、整体义务
三、相互依存的义务
第六章 违反国际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 违背国际义务在条约法上产生的后果
一、概述
二、违反双边条约的法律后果
三、违反多边条约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违背国际义务在国家责任法方面产生的后果
一、停止和不重复
二、赔偿
三、反措施
第三节 严重违背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国家责任条款》的规定:各国合作和不参与的义务
二、严重违背行为是否引发了特别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受害国援引违法国责任的权利
一、援引的含义
二、谁可以根据条款援引国家责任
三、小结
第七章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及网站
后记
本文编号:327952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27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