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水道法相关国际判例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12 10:30
在十余起国际水道案件中,国际法院和其他法庭界定了国际水道在国际法上的定义、属性和特征,确立、澄清、适用了公平合理利用等国际水道法上的基本原则,依据相关条约及习惯或一般国际法处理了关于水道国权利、义务和国家责任的问题,形成了若干重要的国际判例。这些判决、裁决和判例构成国际水道法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国际法庭未来判案提供了直接依据,也可指导水道国的国家实践,促进这一日益重要的国际法分支的逐渐发展。
【文章来源】: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0,5(02)
【文章页数】:54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水道争端的法律解决与相关国际判例
(一)国际水道法的发展、编纂及现状
(二)国际水道争端的法律解决
(三)国际水道法的相关国际判例
二、国际水道的定义、范围和属性
(一)国际水道的定义与水道国际性的确定
1. 锡拉拉河案与关于水道国际性的争端
2. 国际水道在国际法上的定义
3.锡拉拉河国际地位的认定
(二)国际水道地域范围的确定
(三)国际水道的共享自然资源属性
三、国际水道法的若干基本原则
(一)沿岸国利益和权利共同体原则
1.奥德河案与沿岸国利益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和适用
2. 多瑙河案与沿岸国利益共同体原则的确认和适用
3.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沿岸国利益和权利共同体原则的提出和适用
(二)公平合理利用原则
1. 默兹河案与错失的解释和适用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机会
2. 拉努湖仲裁案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相关问题
3. 多瑙河案与水道国公平合理利用和参与的权利
4.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
(三)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
1.拉努湖仲裁案与错失的适用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的机会
2. 多瑙河案与关于重大迫近环境危险的认定
3.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的适用
4. 印度河仲裁案与依据习惯国际法上的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解释条约
5.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1.多瑙河案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确认
3. 印度河仲裁案与习惯国际法上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五)诚信合作原则
(六)小结
四、水道国所享有的主权和相关权利
(一)水道国所享有的主权及其限制
1.默兹河案与水道国地位平等
2. 拉努湖仲裁案与水道国的主权和利用权
3.多瑙河案与区分计划采取措施的准备和实施
4.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谈判结束后计划采取措施的实施
(二)水道国的权利平等和对等
(三)水道国的公平合理利用权
(四)小结
五、水道国须担负的相关义务
(一)程序义务和实质义务之间的关系
(二)通知和磋商义务
1. 拉努湖仲裁案与特别条约项下的通知和磋商义务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条约项下的通知和磋商义务
3. 哥斯达黎加尼/尼加拉瓜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通知和磋商义务
(三)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义务
1.多瑙河案与评估和持续监测工程环境影响的义务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环境影响评价义务
3. 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环评义务
六、水道国对国际不法行为须承担的国家责任
(一)国家责任、救济和赔偿的一般规则
1.多瑙河案与水道国违约的救济和赔偿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违反程序义务的救济
3. 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案与违反程序义务的救济
(二)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规则
结 语
本文编号:3279744
【文章来源】: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0,5(02)
【文章页数】:54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水道争端的法律解决与相关国际判例
(一)国际水道法的发展、编纂及现状
(二)国际水道争端的法律解决
(三)国际水道法的相关国际判例
二、国际水道的定义、范围和属性
(一)国际水道的定义与水道国际性的确定
1. 锡拉拉河案与关于水道国际性的争端
2. 国际水道在国际法上的定义
3.锡拉拉河国际地位的认定
(二)国际水道地域范围的确定
(三)国际水道的共享自然资源属性
三、国际水道法的若干基本原则
(一)沿岸国利益和权利共同体原则
1.奥德河案与沿岸国利益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和适用
2. 多瑙河案与沿岸国利益共同体原则的确认和适用
3.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沿岸国利益和权利共同体原则的提出和适用
(二)公平合理利用原则
1. 默兹河案与错失的解释和适用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机会
2. 拉努湖仲裁案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相关问题
3. 多瑙河案与水道国公平合理利用和参与的权利
4.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
(三)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
1.拉努湖仲裁案与错失的适用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的机会
2. 多瑙河案与关于重大迫近环境危险的认定
3.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的适用
4. 印度河仲裁案与依据习惯国际法上的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解释条约
5.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1.多瑙河案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确认
3. 印度河仲裁案与习惯国际法上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五)诚信合作原则
(六)小结
四、水道国所享有的主权和相关权利
(一)水道国所享有的主权及其限制
1.默兹河案与水道国地位平等
2. 拉努湖仲裁案与水道国的主权和利用权
3.多瑙河案与区分计划采取措施的准备和实施
4.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谈判结束后计划采取措施的实施
(二)水道国的权利平等和对等
(三)水道国的公平合理利用权
(四)小结
五、水道国须担负的相关义务
(一)程序义务和实质义务之间的关系
(二)通知和磋商义务
1. 拉努湖仲裁案与特别条约项下的通知和磋商义务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条约项下的通知和磋商义务
3. 哥斯达黎加尼/尼加拉瓜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通知和磋商义务
(三)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义务
1.多瑙河案与评估和持续监测工程环境影响的义务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环境影响评价义务
3. 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案与一般国际法上的环评义务
六、水道国对国际不法行为须承担的国家责任
(一)国家责任、救济和赔偿的一般规则
1.多瑙河案与水道国违约的救济和赔偿
2. 乌拉圭河纸浆厂案与违反程序义务的救济
3. 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案与违反程序义务的救济
(二)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规则
结 语
本文编号:327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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