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的法律后果研究
本文关键词: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的法律后果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买卖合同 标的物检验 法律后果 丧失合同救济权利 初步证据
【摘要】: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的法律后果有两种观点,丧失合同救济权利说和初步证据说。丧失合同救济权利说侧重于对出卖人的保护,与合同公平原则相悖;适于商事买卖,于民事买卖不妥;导致不真正义务的法律后果免除真正义务的法律后果;存在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逆向选择的问题。初步证据说具有合理性,与《合同法》第158条第1、2款可反驳的法律推定本质相符,符合由"买者当心"向"卖者自负"的理念转变,利于瑕疵担保责任向违约责任的统合。立法修改建议为:买受人未于检验期间发现标的物瑕疵并通知出卖人,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的初步证据。
【作者单位】: 南开大学;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法》第157、158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未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在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尹伟民,刘云龙;简议海事诉讼中的初步证据[J];当代法学;2001年11期
2 林毅夫;潘士远;;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经济发展[J];世界经济;2006年01期
3 张海燕;;论不可反驳的推定[J];法学论坛;2013年05期
4 崔建远;;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定性与定位[J];中国法学;2006年06期
5 韩世远;;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J];中国法学;2007年03期
6 韩世远;;租赁标的瑕疵与合同救济[J];中国法学;2011年05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蔡志猛;;简论出卖人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性质[J];安阳工学院学报;2007年05期
2 李正辉;蒋赞;;基于省域面板数据模型的金融集聚影响因素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2年04期
3 刘宏光;李伟;;论出版合同履行中版权瑕疵的类型及其法律责任[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3期
4 张秀秀;吴启涛;李苗苗;;农民专业协会中的信息传递机制研究[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3期
5 孙潇;;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与债务不履行责任的关系[J];研究生法学;2008年02期
6 宁桂君;;论不动产转租制度的完善——以修正的“租赁权物权说”为视角[J];研究生法学;2011年02期
7 程子薇;;汽车召回制度确立动因研究[J];池州学院学报;2012年01期
8 王磊;李勇;王满仓;;中国经济周期的“双重性波动”:理论与实证分析——基于市场成长的视角[J];当代经济科学;2010年06期
9 杜景林;;我国合同法买受人再履行请求权的不足与完善[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04期
10 杜景林;;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定位[J];法商研究;2010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张峰;;CISG中卖方的“货物与合同相符”义务[A];《WTO法与中国论坛》文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论文集(八)[C];2009年
2 王芳;;浅析买卖合同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A];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4辑)[C];2008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于林洋;广告荐证的法律规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2 邱e,
本文编号:12177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1217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