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理解与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3 02:35
本文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理解与适用研究 出处:《法制与社会》2014年03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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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二倍工资请求权,但是在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对该请求权的适用却存在诸多分歧。该文对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及计算标准、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有无二倍工资请求权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作者单位】: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分类号】:D922.52
【正文快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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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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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姚卓s,
本文编号:13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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