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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14 00:36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是我国民法中独创的法律术语,在实践中以此订立的合同通常被称为"阴阳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某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而利用合法的"外衣"来掩饰该种不合法的目的,以达到当事人最终想要的结果。在我国《合同法》提倡鼓励交易的原则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比比皆是,最常出现于规避国家的纳税和存在第三人的合同当中。由于此类合同损害的是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合同外第三人的利益,而且因为存在一层合法的"外衣"而使得其违法性更难被发现,在证据收集以及民事责任追究方面相较于其他无效合同的情形更加困难。[1] 

【文章来源】: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29(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概念的渊源与界定
    (一)我国学术界的主要观点
    (二)与相近概念的比较研究
        1.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
        2. 通谋虚伪表示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真实案例剖析
    (一)以租赁合同掩盖高额利息借款协议
    (二)虚假租赁合同掩盖真实买卖合同
三、认定合法形式下具有非法目的行为的难点
    (一)与其他无效原因之间区分的难点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认定标准



本文编号:33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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