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事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01-15 23:32
从目前司法审判实践来看,虽然施工合同领域要求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呼声很高,这样的诉请也很多,但法院还是会远远地避开这一原则。究其原因怕执行不好会成为合同的杀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确立了情事变更原则在合同领域的适用,故本文认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也应有其适用的余地。围绕这一观点本文重点论述了两个方面,首先是施工合同领域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可能及必要;其次是要适用好这一原则必须要正确分析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及其界限,更关键的是要把握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五大要件,重点厘清该原则与不可抗力免责、商业风险的界限以及试着通过案例的对比分析来正确理解显失公平。总之,情事变更作为司法上之一大原则,作为合同履行遭遇障碍时的一种救济途径,理应在各个领域,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浙江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引言
2 实务中法院及法官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态度
3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领域及可能性分析
3.1 可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施工合同类型
3.2 物价变动下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3.2.1 物价变动下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案例及理由
3.2.2 物价变动下成功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案例
3.2.3 对我国台湾地区审判实践的考察
3.3 非物价变动情形下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3.3.1 非物价变动的情形
3.3.2 非物价变动的情形下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案例
3.3.3 对我国台湾地区审判实践的考察
4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及行业特殊性分析
4.1 基于比较法的理论分析
4.1.1 英美合同法中的契约受挫制度
4.1.2 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4.2 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殊性的分析
4.2.1 目前建筑行业的自身行业现状
4.2.2 发包人的强势特点
4.2.3 施工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不确定性较大的特点
5 施工合同领域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5.1 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及其界限
5.2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分析
5.2.1 情事变更须发生于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
5.2.2 须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的事实
5.2.3 "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5.2.4 可由不可抗力造成但不属于商业风险
5.2.5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3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果
5.3.1 实体法上的效果
5.3.2 程序法上的效果
6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议建筑房地产合同纠纷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J]. 魏济民.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09(09)
[2]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屋买卖纠纷若干法律问题辨析[J]. 茆荣华,洪波. 法学. 2006(09)
[3]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比较探讨[J]. 张建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4(02)
[4]情势变更案件处理的路径与策略[J]. 胡启忠. 现代法学. 2003(05)
[5]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研究[J]. 马永双.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02)
[6]对情势变更原则的进一步研究[J]. 张淳.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1999(01)
[7]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的法律界定[J]. 张庆东. 法学. 1994(08)
[8]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问题[J]. 梁慧星. 法学研究. 1988(06)
本文编号:3591517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浙江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引言
2 实务中法院及法官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态度
3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领域及可能性分析
3.1 可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施工合同类型
3.2 物价变动下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3.2.1 物价变动下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案例及理由
3.2.2 物价变动下成功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案例
3.2.3 对我国台湾地区审判实践的考察
3.3 非物价变动情形下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3.3.1 非物价变动的情形
3.3.2 非物价变动的情形下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案例
3.3.3 对我国台湾地区审判实践的考察
4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及行业特殊性分析
4.1 基于比较法的理论分析
4.1.1 英美合同法中的契约受挫制度
4.1.2 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4.2 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殊性的分析
4.2.1 目前建筑行业的自身行业现状
4.2.2 发包人的强势特点
4.2.3 施工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不确定性较大的特点
5 施工合同领域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5.1 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及其界限
5.2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分析
5.2.1 情事变更须发生于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
5.2.2 须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的事实
5.2.3 "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5.2.4 可由不可抗力造成但不属于商业风险
5.2.5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3 施工合同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果
5.3.1 实体法上的效果
5.3.2 程序法上的效果
6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议建筑房地产合同纠纷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J]. 魏济民.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09(09)
[2]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屋买卖纠纷若干法律问题辨析[J]. 茆荣华,洪波. 法学. 2006(09)
[3]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比较探讨[J]. 张建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4(02)
[4]情势变更案件处理的路径与策略[J]. 胡启忠. 现代法学. 2003(05)
[5]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研究[J]. 马永双.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02)
[6]对情势变更原则的进一步研究[J]. 张淳.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1999(01)
[7]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的法律界定[J]. 张庆东. 法学. 1994(08)
[8]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问题[J]. 梁慧星. 法学研究. 1988(06)
本文编号:35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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