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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人签订合同之效力探析

发布时间:2022-01-24 17:58
  我国民法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依然采用传统的“定型化”分类,通过一律剥夺或限制这些人的行为能力来给予保护,因而关于醉酒人所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依然存在空白,基于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我国应不断完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与成年人监护制度。本文第一部分探讨因醉酒签订合同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别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缔约能力制度进行分析,探讨醉酒人所签订合同的效力。第四部分对合同相对人的权利进行分析,通过相对人的催告权来对相对方予以保护。第五部分对我国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制度及监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应该确定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以及监护制度在民法中的位置;第二,应该扩大限制行为能力制度的范围;第三,应该废除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宣告制度,引入成年人监护登记制度;最后,采用日本的立法例来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部分 醉酒人签订合同引发的法律问题
    一、案例的缘起
    二、引发的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 醉酒人签订合同效力之考察——大陆法系关于醉酒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民事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
    二、大陆法系各国关于醉酒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规定
    三、我国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第三部分 醉酒人签订合同效力之借鉴——英美法系关于醉酒人的缔约能力规定
    一、缔约能力制度介绍
    二、英美法系对醉酒人所签订合同的效力规定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缔约能力现状
第四部分 对醉酒人签订合同之相对人的保护途径
    一、基于公平原则予以保护
    二、通过催告权制度予以保护
第五部分 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有关“常人化”和“尊重自我决定”理论的介绍
    二、我国不应建立禁治产制度
    三、我国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与监护制度的完善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
Abstract
后记
导师及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我国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宣告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 何恬.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6(04)
[2]精神缺陷者缔约能力比较研究[J]. 崔广平.  当代法学. 2003(02)
[3]信赖与信赖利益考[J]. 马新彦.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0(03)
[4]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J]. 李建华.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9(06)



本文编号:360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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