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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10 18:39
  告知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要程序,是《保险法》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规定的合同双方的法定义务。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也应成为如实告知义务人,存在争议,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不会产生这个问题。但是,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属不同人时,上述问题就有讨论的必要。另外,诚信义务禁止任何一方隐瞒其单方面所知道的信息,因此,保险人也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告知义务的性质及特征
二、告知义务的法理根据
三、投保人、保险人告知义务及履行方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保险费交付与保险合同效力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探讨[J]. 刘辉.  企业导报. 2010(10)
[2]保险法告知义务研究[J]. 李俊章.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04)
[3]论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J]. 温世扬,黄军.  法学评论. 2002(02)



本文编号:367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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