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5
预期违约制度最早是在19世纪中期的英国以判例的形式得到确立的,并在英美法中发展成为一项完整的、独立的法律制度。其主要作用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届满前,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便于社会资源的良性流动。美国《统一商法典》对其又进一步充实,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吸纳了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并对其进行了发展。大陆法中没有预期违约这一法律术语,但也有关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违约风险的救济措施,即不安抗辩权制度。相比之下,预期违约制度更为成熟和优越。我国199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引进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尚有诸多不适,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逐一分析了英美法、大陆法、《公约》及我国《合同法》中有关预期违约的规定。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以外,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预期违约制度概述。首先,分别从这一制度的英文术语、中文译名、判例确认和现实发展等方面介绍了预期违约的概念;其次,将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相比较,论述了预期违约的法律性质;再次,将英美法以表现形式为依据把预期违约分...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预期违约制度概述
(一) 预期违约的概念
(二) 预期违约的性质
(三) 预期违约的类型
1、明示预期违约
2、默示预期违约
(四) 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价值
1、更科学地界定了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的范围
2、更有利于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3、进一步强调了诚信原则
二、预期违约的法律确认
(一) 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1、预期拒绝履行
2、预期履行不能
(二) 大陆法对预期违约的法律确认
(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1、《公约》对预期根本违约的规定
2、《公约》对预期非根本违约的规定
3、《公约》对预期违约制度的发展
(四) 中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法律确认
1、《合同法》对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规定
2、完善《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若干建议
三、预期违约的法律救济
(一) 英美法对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履行不能的不同救济
1、预期拒绝履行的救济方法
2、预期履行不能的救济方法
(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预期根本违约和预期非根本违约的不同救济
1、《公约》关于预期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
2、《公约》关于预期非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
(三) 中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救济
(四) 预期违约救济方法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问题
2、合同履行期到来前中止履行与提供担保问题
结语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期前违约规则若干基本概念探源[J]. 葛云松. 环球法律评论. 2003(03)
[2]预期违约制度新论[J]. 吴志宇. 当代法学. 2003(03)
[3]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辨权比较研究[J]. 李友勇.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01)
[4]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比较研究[J]. 李中原. 法商研究. 2003(02)
[5]论预期违约及其救济[J]. 李克武.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04)
[6]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研究[J]. 王珍愚. 河北法学. 2002(04)
[7]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J]. 刘黎虹,刘桂艳. 当代法学. 2001(03)
[8]论预期违约的立法完善[J]. 成先平,杨国有.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1(01)
[9]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探讨[J]. 张为,李小兵. 中国律师. 2000(12)
[10]新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评析[J]. 雷超. 云南法学. 2000(02)
本文编号:3683923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预期违约制度概述
(一) 预期违约的概念
(二) 预期违约的性质
(三) 预期违约的类型
1、明示预期违约
2、默示预期违约
(四) 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价值
1、更科学地界定了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的范围
2、更有利于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3、进一步强调了诚信原则
二、预期违约的法律确认
(一) 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1、预期拒绝履行
2、预期履行不能
(二) 大陆法对预期违约的法律确认
(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1、《公约》对预期根本违约的规定
2、《公约》对预期非根本违约的规定
3、《公约》对预期违约制度的发展
(四) 中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法律确认
1、《合同法》对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规定
2、完善《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若干建议
三、预期违约的法律救济
(一) 英美法对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履行不能的不同救济
1、预期拒绝履行的救济方法
2、预期履行不能的救济方法
(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预期根本违约和预期非根本违约的不同救济
1、《公约》关于预期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
2、《公约》关于预期非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
(三) 中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救济
(四) 预期违约救济方法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问题
2、合同履行期到来前中止履行与提供担保问题
结语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期前违约规则若干基本概念探源[J]. 葛云松. 环球法律评论. 2003(03)
[2]预期违约制度新论[J]. 吴志宇. 当代法学. 2003(03)
[3]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辨权比较研究[J]. 李友勇.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01)
[4]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比较研究[J]. 李中原. 法商研究. 2003(02)
[5]论预期违约及其救济[J]. 李克武.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04)
[6]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研究[J]. 王珍愚. 河北法学. 2002(04)
[7]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J]. 刘黎虹,刘桂艳. 当代法学. 2001(03)
[8]论预期违约的立法完善[J]. 成先平,杨国有.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1(01)
[9]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探讨[J]. 张为,李小兵. 中国律师. 2000(12)
[10]新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评析[J]. 雷超. 云南法学. 2000(02)
本文编号:368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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