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1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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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负担制度在合同法发展中历来为人们所重视,是合同法学中的重要制度。它是指货物因与合同双方无关的原因而毁损、灭失,此时风险应由买卖合同双方中哪一方承担的法律制度。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看,这一制度的确立在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鼓励和促进交易,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章从买卖合同风险的概念着手,对买卖合同的风险内涵以及风险的实质内容进行了探讨,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和相关立法例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合同风险的实质应界定为价金风险更为合理。 第二章重点探讨了关于这一制度的三种主要立法理论。着重介绍了风险承担规则发展的历史背景、人们对于风险承担规则的价值选择,阐述了三种主要立法理论的主要内容以及主要的立法例,并得出了如下结论:交付主义正在成为世界范围的重要立法指导思想,为探讨我国《合同法》中风险负担制度做了理论准备。 第三章结合交付主义理论对我国《合同法》中关于风险负担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重点介绍了理论界关于“交付”内涵的争议,并将双方观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形成了如下结论:《合同法》中规定的“交付”仅指转移占有,并不因动产与不动产标的物的不同而有所区分。此外,还对几种特殊交易形态下,主要包括网络购物、在途货物买卖以及试用买卖中交付主义的适用进行了探讨。 第四章对于完善在途货物买卖和买受人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负担制度提出了一些浅见,希望有益于法律实践。
【关键词】:买卖合同 风险负担 交付主义理论 合同成立主义理论 所有权主义理论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6
【目录】:
- 摘要2-3
- Abstract3-5
- 引言5-6
- 第一章 买卖合同风险概述6-10
- 第一节 风险的内涵6
- 第二节 风险产生的事由6-8
- 第三节 风险的性质8-10
- 第二章 买卖合同风险负担制度的主要立法模式10-14
- 第一节 合同成立主义10-11
- 第二节 所有权主义11-12
- 第三节 交付主义12-14
- 第三章 我国《合同法》的风险负担制度14-18
- 第一节 交付主义的确立14-16
- 第二节 几种特殊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的适用16-18
- 第四章 关于完善我国目前风险负担制度的建议18-20
- 第一节 完善在途货物买卖中风险负担制度18-19
- 第二节 规定买受人违约而承担风险的合理限度19-20
- 结语20-21
- 参考文献21-22
- 致谢2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王利明;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J];比较法研究;2001年01期
2 李迪;;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价值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0年07期
3 刘红林;;赴偿之债、往取之债与送交之债中的风险负担问题[J];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05期
4 朱晓U
本文编号:43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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