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营业转让迈进:解决门面房空转纠纷的法律思考
发布时间:2017-09-23 05:20
本文关键词:向营业转让迈进:解决门面房空转纠纷的法律思考
【摘要】:门面房空转作为我国商业繁荣背景下形成的一种不太成熟的商事习惯,极易产生纠纷。空转费的收取作为经营所得无形资产的对价以及作为解决旺铺资源供不应求的一种手段,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但其滥收又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门面房空转并不能简单认定为转租或者租赁合同的概括转让,与营业转让也有差异,更不同于被我国历史所淘汰的铺底转让;但应当通过对其进行逐步规范和改造,最终纳入营业转让之中。当前,由于我国营业转让立法的缺失,涉及门面房空转的纠纷,只能运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则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平衡。
【作者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门面房空转 营业转让 合同法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有这么一则案例1:申某从彭某手中转租一间门面,约定一次性给付转让费102500元,其中包含了已交租金22350元、水电押金1000元和门面的装修费用24400元,合同签订后申某就全额给付了彭某102500元。申某后来得知彭某与出租方的剩余租期不足8个月。申某认为转让金过高,
本文编号:9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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