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市公司在华子公司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执行——以K公司为例
发布时间:2017-10-22 00:18
本文关键词:美国上市公司在华子公司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执行——以K公司为例
【摘要】:自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萨班斯法案)诞生后,其已成为约束美国上市公司最具影响力的公共法典。大量的美国上市公司在华设有分支机构,一般是以美国独资企业的形式按中国法律成立,这些美国上市公司在华投资的子公司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财税制度,但同时其美国上市母公司在萨班斯法案的遵循上,也要求涵盖其全球范围内的子公司。其中最为著名的萨班斯法案404条款,涉及企业"内部控制的管理评估"对这些在华子公司的影响最大、波及范围最广。本文仅就美国上市公司在华子公司如何遵循萨班斯法案的404条款作以简单探讨。
【作者单位】: 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
【关键词】: 会计舞弊 法律约束 规避风险
【分类号】:D922.291.91
【正文快照】: 一、萨班斯法案及404条款简介如下为该流程各个步骤中的控制点:2001年12月,美国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因会计舞弊而相继倒闭破产,震惊全球,这些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外部审计人员的诚信也出现了危机。为了恢复公众、股民对美国上市公司、股市的信心,美国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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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敏;;美国上市公司股东提案的适当议题及其启示[J];商事法论集;2011年01期
2 ;[J];;年期
,本文编号:107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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