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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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变革
发布日期: 2015-01-26 发布:
2014年17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 要: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发展观,并且是建立在力求环境与发展相协调和保护自然的基础之上。变革传统的经济法是达到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一目的的前提。由社会本位向生态本位的变革是经济法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其核心就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代替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这一变革。实施这一变革的重要保障是部门经济法绿色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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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变革;经济法;可持续发展
由于人口与自然环境与资源还有经济增长之间形成的矛盾,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人类提出了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为了可持续发展能够实现,传统的发展模式在世界各国都纷纷得到了改变,从而引起了另一种风潮,对传统法律的变革,而所有法律变革的核心是经济法的变革,它协调了经济的运行以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是协调国民经济活动与国家管理的基本法律形式,实现发展模式的调整和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借助调控机制与经济法的功能。而传统的经济法无法有效科学的解决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因此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必须依靠经济法的变革。
一、让生态本位取代社会本位的变革
社会本位向生态本位的变革是经济法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维护公共利益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出发点,而忽略了个人利益的维护,这一观点更加倾向于社会本位。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以及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核心所在,还有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以及影响子孙后代的利益。它承认了维护人类的利益是制定法律的最终目标。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利益有机的结合、自然与人和谐统一,这是生态本位的法律观。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生态本位的规律比较契合,侧重于生态本位的经济法律制度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当代人的利益是传统经济法制定的出发点和归宿,他以社会为本位而忽略了对未来社会、对后人的利益的保护以及欠缺了对宏观经济发展模式的思考,只看重了当代社会的发展以及当代人类的利益,,所以要进行变革,将社会本位变革到生态本位,因此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进行市场调节立法时与宏观调控时法律的制定要以生态本位为观念,从而将环境效应、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筹规划。在这个社会中,要想更好地调节社会整体的利益,就要完成生态法的社会本位变革到生态本位。
二、变革经济发展模式
将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变革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经济法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协调资源、环境与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高开发、高排放、低利用以及由资源到废物的线性开发系统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特点。而从产品到资源再到再生资源这一反馈式的流程,具有低开发、低排放、高利用的特点,这是循环经济所具有的。使得资源的利用率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提高,生态化了经济活动,起到较少环境污染的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便是立法的变革。社会经济是不可能单独完成自身经济模式的转变。应该使得能源产业的结构得到有效合理的调整,加大环保投入,使生态破坏的相关法律得到最大程度的减少,来建设以及实现循环经济。
三、绿色化变革部门经济法
要想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对部门经济法实行绿色化变革是必不可缺少的,也是让可持续发展得到实现的保障。社会经济生活与可持续发展之间息息相关,这一特性赋予了经济法的长期性与巨大性。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都涉及到了可持续发展,它是人类发展过程当中的一场重要的变革,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需要可持续发展的计划。并且还要针对计划进行及时的完善,使得国家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强制性得到突出,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在确定计划指标以及经济调控时,要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指导,同时生态本位是确定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
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税收,想要完全实现经济保护的目标,单凭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如今的经济体制下是不可能的,所以一项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便是经济税收。现今,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环境税收制度,并且是作为一种主要环境政策。然而在我国这方面还需要加强。同时还应该建立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绿色化的变革。例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会计、审计制度以及变革竞争法、价格法、消费法等多个领域。
总而言之,进行经济法的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这是一项内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因此需要更多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勇敢前进的力量,所以为了保护后代子孙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的健康,所有关于法律变革的尝试和努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产业政策法的知道思想和基本原则应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尊重生态规律,对可持续发展有促进作用的技术与创新应大力支持。在经济法变革的前提之下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不仅保障了当代人类社会的利益也可以保障未来社会以及子孙后代的利益。(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 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21世纪法制的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0
[2] 任虹;论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理论的创新[D];中国政法大学;2008
[3] 张建容;经济法与可持续发展[J];云南经济日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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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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