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约车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09 23:08
【摘要】: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逐渐深入。网约车正是“互联网+交通”的突出形式。目前,我国网约车用户已经突破4亿人,各种网约车平台也超过百家。网约车的出现和普及给社会民众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满足多元化的出行需求。随之而来的就是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如何通过更好的政府监管手段规范网约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文选择网约车政府监管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利益衡量分析法等,在详细描述我国当前主要城市网约车政府监管的现状基础上,剖析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府监管完善措施。本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重点介绍当前我国开展网约车政府监管的必要性,对当前我国网约车政府监管现状进行介绍。在问题分析上,主要存在法律依据冲突,监管主体权责不明,限制市场竞争,消费主体保护机制尚不健全等。通过对其他国家的网约车监管现状介绍,可提供相应的借鉴。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具体包括健全政府监管的法律体系,改进监管方式,加强行业的自我监管以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总之,网约车的政府监管不同于巡游出租车。对待新兴事物,行业的政府监管十分必要,但也要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在政府监管与市场自我发展之间寻找平衡,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图文】:
我国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从 2010 年的开始探索到如今的全面不到十年的时间,网约车平台也从之前的滴滴、神州等独大,到如今”,给网约车用户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图 2:我国网约车发展历程简图
【学位授予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296
本文编号:2656883
【图文】:
我国网约车行业的发展从 2010 年的开始探索到如今的全面不到十年的时间,网约车平台也从之前的滴滴、神州等独大,到如今”,给网约车用户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图 2:我国网约车发展历程简图
【学位授予单位】:长春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296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侯登华;;网约车规制路径比较研究——兼评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6期
2 刘慧萍;张帆;;网络约租车的保险困境与法律应对[J];保险研究;2015年12期
,本文编号:265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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