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31 19:37
【摘要】:在我国迎来新时代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活力,也为国有独资公司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出于国有独资公司地位和内部特性的考虑,以及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有所突破,董事人选即可以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选任优秀人才进入董事会,促使不胜任者退出公司,使董事会决策更高效,公司治理更加健全。任免制度的科学设计还有助于解决国有独资公司政企不分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本文以来自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启示为起点,首先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法律制度现状作为整篇论文的基础,通过梳理、总结和比较的方法,并结合表格归纳的形式,分析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的相关规定,发现了目前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法律制度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存在不足。据此将董事任免问题进一步分为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方面。通过实体规则中的任职资格、董事来源、董事人数以及董事任期等内容,明确了什么人可以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问题;通过程序规则中的提名、选任、辞职和免职以及补选流程,解决了如何进入或退出国有独资公司的问题。最后根据前文的铺陈和论述提出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法律制度的建议,一是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统一任免,任免过程去行政化,并加快建立董事人才储备库;二是优化董事任免实体规则,包括补充国籍和年龄要求,限制兼任,优化董事会结构,增强外部董事独立性;三是完善董事任免程序规则,强化提名权归属,发挥考察环节功能,提升免职程序地位,限制继续任职期限,设立临时董事制度,嵌入公示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图文】:
在具体展开董事任免问题之前,有必要对董事的类型进行了解,具体见图1.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分为两大类,一是内部董事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本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一般是公司或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18],根据选任权主体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职工大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的非职工内部董事。二是外部董事又称非执行董事,是指由本公司员工之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根据董事兼职的情况进一步分为只在一家公司专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专职外部董事和除外部董事职务外在其他单位还担任职务的兼职外部董事。根据与公司利益关系的紧密度,外部董事又可以分为与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的独立董事和与公司有一定利益关系的非独立董事。国有独资公司内部一般采用“外部董事”的称谓,不涉及“独立董事”,此处为了厘清两者的概念,因此将这对概念一并列入图中。图 1.1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类型图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类型,了解了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制度提出的完善要求,那么目前董事选任的法律环境又是如何?根据法律效力位阶的高低,分别对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具有参考意义的文件进行阐述,法律中的规定将详细陈述,其他位阶较低的概括介绍。1.2.1 法律法规1.2.1.1 《公司法》《公司法》在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中规定了七个条文。涉及董事任免的是第 67 至 70 条,概括内容见表 1.1内部董事职工董事非职工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董事
选举基层职工董事的权利,同时也不得阻碍基层职工进行自荐。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28、29 条关于董事选聘程序的事前公示规则名环节结束后选任程序开始前还应当进行公示流程,即将被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和料信息向公司和选任人进行公示,起到监督和信息透明的作用,非职工董事候选信息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全公司进行公示,职工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向全公司行公示。3.2 选任提名产生候选人后,就应当启动整个董事任免程序的核心——选任流程。通环节,提名的候选人正式成为董事会成员,参与董事会决策,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据董事来源和选任权主体的不同,选任方式不同,适用的选任程序也不同。在图基础上形成了图 3.2: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内部董事由国监管机构委派产生,外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选聘产生。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本文编号:2776915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1.91
【图文】:
在具体展开董事任免问题之前,有必要对董事的类型进行了解,具体见图1.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分为两大类,一是内部董事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本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一般是公司或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18],根据选任权主体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职工大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的非职工内部董事。二是外部董事又称非执行董事,是指由本公司员工之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根据董事兼职的情况进一步分为只在一家公司专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专职外部董事和除外部董事职务外在其他单位还担任职务的兼职外部董事。根据与公司利益关系的紧密度,外部董事又可以分为与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的独立董事和与公司有一定利益关系的非独立董事。国有独资公司内部一般采用“外部董事”的称谓,不涉及“独立董事”,此处为了厘清两者的概念,因此将这对概念一并列入图中。图 1.1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类型图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类型,了解了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任免制度提出的完善要求,那么目前董事选任的法律环境又是如何?根据法律效力位阶的高低,分别对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具有参考意义的文件进行阐述,法律中的规定将详细陈述,其他位阶较低的概括介绍。1.2.1 法律法规1.2.1.1 《公司法》《公司法》在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中规定了七个条文。涉及董事任免的是第 67 至 70 条,概括内容见表 1.1内部董事职工董事非职工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董事
选举基层职工董事的权利,同时也不得阻碍基层职工进行自荐。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28、29 条关于董事选聘程序的事前公示规则名环节结束后选任程序开始前还应当进行公示流程,即将被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和料信息向公司和选任人进行公示,起到监督和信息透明的作用,非职工董事候选信息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全公司进行公示,职工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向全公司行公示。3.2 选任提名产生候选人后,就应当启动整个董事任免程序的核心——选任流程。通环节,提名的候选人正式成为董事会成员,参与董事会决策,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据董事来源和选任权主体的不同,选任方式不同,适用的选任程序也不同。在图基础上形成了图 3.2: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内部董事由国监管机构委派产生,外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选聘产生。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陈禹志;刘震伟;李南山;;完善国有企业职工董事制度的法律思考[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01期
2 郑杲娉;薛健;陈晓;;兼任高管与公司价值: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4年11期
3 贺伟跃;于广亮;;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缺憾及对策思考[J];华东经济管理;2014年10期
4 伍坚;;美国法中股东提名董事制度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14年02期
5 张瀚文;岳卫峰;;国有公司董事选任的行政化抑或市场化问题[J];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01期
6 潘成林;;提名委员会制度:美国法的经验与中国法的完善[J];证券市场导报;2013年03期
7 刘诚;杨继东;周斯洁;;社会关系、独立董事任命与董事会独立性[J];世界经济;2012年12期
8 王永丽;郑婉玉;;双重角色定位下的工会跨界职能履行及作用效果分析[J];管理世界;2012年10期
9 嵇尚洲;;国有独资企业外部董事选聘与决策机制[J];生产力研究;2012年08期
10 唐雪松;马畅;;独立董事背景特征、辞职行为与企业价值[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2年04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潘成林;董事任免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2 常青林;取消公司董事资格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77691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776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