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及其上诉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05 06:35
随着国际投资格局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投资的增长,ISDS机制中的矛盾裁决越发频繁,裁决不一致以及错误裁决得不到修正的情况常有发生。因此,欧盟倡导通过制定投资法庭制度来解决投资者和东道国间的投资争端。同时,已经纳入与加拿大签订的CETA和越南签订的EVFTA中。目前,中欧正就BIT进行谈判,截止2019年2月已经有二十轮谈判,并将在2019年6月迎来第二十一轮谈判。现有谈判已经涉及与投资者保护有关的问题,并且在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方面取得了进展。下一轮计划就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政策进行谈判。1很大可能也如CETA和EVFTA中一样提出建立投资法庭制度来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投资争端。与现行的ISDS机制相比,该投资法庭制度有两项重大创新:一是通过建立一个常设性的投资法庭制度来取代临时专设的仲裁庭;二是采用初审法庭和上诉法庭两级等级的模式。因此本文主要围绕这两大创新点进行研究,并探讨,对于我国而言,是否应在中欧BIT中接受常设的投资法庭模式以及是否要建立上诉制度。本文从四个部分进行研究,首先分析欧盟提出投资法庭制度的原因,其次分析投资法庭的属性应属于法院机制还是仲裁机制,并研究采用...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欧盟投资法庭制度概述
第一节 欧盟投资法庭制度产生的背景
一、内部因素:现有ISDS机制出现困境
二、外部因素:争夺国际投资治理领域话语权
第二节 欧盟投资法庭制度的构成
一、磋商程序与调解程序
二、常设性的初审法庭
三、上诉法庭
四、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二章 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分析
第一节 欧盟投资法庭的性质认定
一、从仲裁与诉讼的学理分析
二、从欧盟制定投资法庭制度的初衷分析
第二节 投资法庭模式下的优势
一、固定法庭成员提高独立性
二、增设上诉机制维护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脱离商事仲裁更具透明度
第三节 投资法庭模式下的不足之处
一、体制机制僵化单一
二、裁决承认与执行难
第三章 欧盟投资法庭上诉机制分析
第一节 欧盟对上诉机制设计的合理之处
一、维护裁决结果的一致性
二、平衡东道国与私人投资者利益
三、严格限制裁决的时间成本
第二节 欧盟对上诉机制设计的问题分析
一、影响东道国国内立法
二、忽视中小企业利益
三、裁决不连贯
第四章 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及其上诉机制对中国的启示
第一节 中欧BIT对欧盟投资法庭模式的选择
一、暂不采用常设性的法庭模式
二、通过中欧BIT探索建立上诉机制
第二节 中欧BIT中构建上诉机制的探索
一、基于仲裁的上诉机制的可行性
二、基于上诉救济措施的仲裁裁决的执行
三、关于在中欧BIT中建立上诉机制的思考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99045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欧盟投资法庭制度概述
第一节 欧盟投资法庭制度产生的背景
一、内部因素:现有ISDS机制出现困境
二、外部因素:争夺国际投资治理领域话语权
第二节 欧盟投资法庭制度的构成
一、磋商程序与调解程序
二、常设性的初审法庭
三、上诉法庭
四、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二章 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分析
第一节 欧盟投资法庭的性质认定
一、从仲裁与诉讼的学理分析
二、从欧盟制定投资法庭制度的初衷分析
第二节 投资法庭模式下的优势
一、固定法庭成员提高独立性
二、增设上诉机制维护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脱离商事仲裁更具透明度
第三节 投资法庭模式下的不足之处
一、体制机制僵化单一
二、裁决承认与执行难
第三章 欧盟投资法庭上诉机制分析
第一节 欧盟对上诉机制设计的合理之处
一、维护裁决结果的一致性
二、平衡东道国与私人投资者利益
三、严格限制裁决的时间成本
第二节 欧盟对上诉机制设计的问题分析
一、影响东道国国内立法
二、忽视中小企业利益
三、裁决不连贯
第四章 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及其上诉机制对中国的启示
第一节 中欧BIT对欧盟投资法庭模式的选择
一、暂不采用常设性的法庭模式
二、通过中欧BIT探索建立上诉机制
第二节 中欧BIT中构建上诉机制的探索
一、基于仲裁的上诉机制的可行性
二、基于上诉救济措施的仲裁裁决的执行
三、关于在中欧BIT中建立上诉机制的思考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9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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