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30 07:26
我国的《公司法》自1993年制定以来,共历经四次大大小小的修改。其中2013年注册资本制度脱胎换骨式的变革—取消认缴期限的要求,改实缴制为认缴制,一时间在学界激起了千层浪。认缴制的实行虽然对于商事实践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但在实践中涉及到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难题凸显。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围绕此次改革争议得最激烈的一个问题则是,公司不能清偿对外债务之时,公司或者债权人能否要求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加速抑或是提前履行出资义务?即股东出资义务能否加速履行?法官们对股东出资义务是否应当加速履行各执己见,分为支持方和反对方两大阵营,各自的裁判结果和依据亦是五花八门。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规则的确立显得格外重要。实务界关于债权人请求股东加速履行出资义务的案件自认缴制实行以来就从未消停,然而法院在这一问题上并不青睐于保护公司债权人,而是恪守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捍卫认缴制背景下股东的出资期限利益。与实务界相反,支持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学界观点却占据大多数,然而其正当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上也未达成统一的结论。因此,本文通过梳理和评析各大观点,在肯定股东出资义务能够加速履行观点的基础上论证其...
【文章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争论
第一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学界争议及评析
一、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学界争议
二、对现行学界观点的评析
第二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实践观点
一、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提前履行
二、股东出资义务可以加速履行
第二章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正当性解析
第一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必要性分析
一、股东出资期限完全自治易滋生投机行为
二、现行立法框架下债权人救济途径存在诸多问题
三、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债权人配套保障措施的缺失
第二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理论依据
一、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体现
二、商事外观主义理论的要求
三、出资义务的双重性质
第三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规范依据
一、《公司法》第3条规定的公司最低责任财产
二、《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
第三章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规则的构建
第一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前提条件
一、公司处于正常存续阶段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三、出资期限未到期且股东未实际出资
第二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规则的具体内容
一、股东加速履行出资义务的性质和范围
二、启动股东出资加速规则的主体及程序
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2947245
【文章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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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争论
第一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学界争议及评析
一、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学界争议
二、对现行学界观点的评析
第二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实践观点
一、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提前履行
二、股东出资义务可以加速履行
第二章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正当性解析
第一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必要性分析
一、股东出资期限完全自治易滋生投机行为
二、现行立法框架下债权人救济途径存在诸多问题
三、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债权人配套保障措施的缺失
第二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理论依据
一、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的体现
二、商事外观主义理论的要求
三、出资义务的双重性质
第三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规范依据
一、《公司法》第3条规定的公司最低责任财产
二、《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
第三章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规则的构建
第一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的前提条件
一、公司处于正常存续阶段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三、出资期限未到期且股东未实际出资
第二节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履行规则的具体内容
一、股东加速履行出资义务的性质和范围
二、启动股东出资加速规则的主体及程序
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294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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