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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23 22:55
  保证保险在我国的适用情况欠佳,归因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配备、其法律属性争议不断、法律适用不统一。2009年《保险法》将其归为财产保险一类,却无更细致的规定,致使实践中对保证保险纠纷的审理,出现《担保法》《保险法》适用混乱的局面。保证保险与保证担保存在本质区别,其保险属性,既符合其设立初衷,更是保障三方利益的最佳选择。应立法确定其保险属性、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以保障我国保证保险市场的发展。 

【文章来源】: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0,34(0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保证保险的概念、特征
    (一)保证保险的概念
    (二)保证保险的特征
二、保证保险的法律属性分析
    (一)保证保险与保证担保的区别
    (二)保证保险是“保险”而非“保证”
        1.关于保证保险属性的观点评析
        2.保证保险的保险属性
三、规范保证保险法律适用的建议
    (一)立法明确保证保险的保险属性并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二)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兼用多种信用风险评估方式
四、结语



本文编号:304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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