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广告的正当性及其法治建构
发布时间:2021-02-28 06:48
律师广告是律师业务推广的重要方式之一。伴随法律商业主义日益发展,律师广告正当性得到日益广泛地承认,世界各国对律师广告的规制呈现缓和态势,由禁止转向限制。《广告法》《律师法》均欠缺对律师广告的基本规则。律师广告应当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健康性的基本原则。除了为确保律师广告的识别性而规定必须明示的信息外,律师广告立法不宜对其积极性规范予以过多限定。但是,我国应当加强对律师广告的广告主、内容及形式等方面消极性规范的制定,建立硬法和软法、行政规制和行业自律统一协调的律师广告法治。
【文章来源】:政法学刊. 2020,37(02)
【文章页数】:6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爆炸”的中国应对:基于W区法院近三十年审判实践的实证分析[J]. 左卫民. 中国法学. 2018(04)
[2]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剖析[J]. 吴晨. 中国司法. 2018(03)
[3]法律商业主义解析[J]. 黄文艺,宋湘琦. 法商研究. 2014(01)
[4]国际法律服务自由化与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J]. 李本森. 中国司法. 2005(06)
[5]律师广告问题研究[J]. 王进喜. 当代司法. 1997(10)
本文编号:3055481
【文章来源】:政法学刊. 2020,37(02)
【文章页数】:6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爆炸”的中国应对:基于W区法院近三十年审判实践的实证分析[J]. 左卫民. 中国法学. 2018(04)
[2]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剖析[J]. 吴晨. 中国司法. 2018(03)
[3]法律商业主义解析[J]. 黄文艺,宋湘琦. 法商研究. 2014(01)
[4]国际法律服务自由化与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J]. 李本森. 中国司法. 2005(06)
[5]律师广告问题研究[J]. 王进喜. 当代司法. 1997(10)
本文编号:305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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