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功能视角下责任保险中连带责任的承担
发布时间:2021-05-24 20:21
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连带责任是否属于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裁判意见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本文通过研究连带责任与责任保险两种制度的功能价值,基于平衡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的利益以及保障受害人利益优先的价值取向,肯定了连带责任属于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这一观点。此外,通过区分强制责任保险与自愿责任保险的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以构建受害人损害赔偿的实现路径,并对保险法上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进行解释适用,以使责任保险中已承担责任的保险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从而更好地实现三方利益的平衡。
【文章来源】: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0,(01)
【文章页数】: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连带责任的追偿权——以侵权连带责任为中心的考察[J]. 张平华. 法学论坛. 2015(05)
[2]责任保险中的连带责任承担问题——以机动车商业三责险条款为分析样本[J]. 韩长印. 中国法学. 2015(02)
本文编号:3204804
【文章来源】: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2020,(01)
【文章页数】: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连带责任的追偿权——以侵权连带责任为中心的考察[J]. 张平华. 法学论坛. 2015(05)
[2]责任保险中的连带责任承担问题——以机动车商业三责险条款为分析样本[J]. 韩长印. 中国法学. 2015(02)
本文编号:32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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