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续状态股东认缴资本加速到期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3 21:22
2013年公司法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以及两年、五年的硬性出资期限要求,确立了资本认缴制度。这也代表着立法者思维的转变,在市场经济中逐步弱化政府的职能,确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给予了公司更大的自治权利。股东在认缴制度下可以自由的对出资金额及期限进行约定,股东设立公司的门槛被进一步放低,这就积极调动了中小股东或者欠缺经济实力的股东的投资热情,以较低的成本撬动了更大的资源,提升了资本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然而经济的快速增长,也涌现了许多的法律问题,我国适用认缴制度的时间尚短,还存在法律上的欠缺与空白。部分股东打着认缴制度的旗号,在公司设立时或增资时,给认缴的资本设定一个几十年上百年的畸长时间期限,公司迟迟得不到资本的充裕,在面临经营困境、欠下巨额债务时,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未到出资期限的股东作出提前清偿的要求,或者要求股东在公司清偿无能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而现在的法条中对股东加速出资义务有规定的,只有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的阶段才能实施,那么公司存续状态下,是否可以要求股东提前实缴?司法实务界与理论界对此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各种学说更是众说纷坛,部...
【文章来源】: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框架
文献综述
第一章 公司存续状态股东加速出资制度概述
第一节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概念
第二节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背景
第三节 争议状况的实践调查
一、肯定观点
二、否定观点
第二章 公司存续状态下加速出资的理论争议的梳理
小结
第三章 公司存续期间实现资本加速到期的途径分析
第一节 通过修改章程的自治途径
第二节 公司催促股东提前完成出资义务
一、公司对未届期股东催缴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分析
二、现行法律中加速认缴出资的途径
第四章 认缴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价值抉择
第一节 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现行法律下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
二、加速出资可以更有效保护债权人权利
第二节 股东期限利益的正当性
第三节 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均衡
第四节 域外借鉴
第五章 公司存续状态下股东加速出资制度完善
第一节 建立健全我国信用体系
一、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二、信息不实的严格惩治
第二节 规范诉讼程序
第三节 健全内部催缴机制
第四节 明确实缴出资的承担者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2]论认缴制度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J]. 彭炜玉,胡哲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04)
[3]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的法律适用[J]. 付慧姝,范成龙. 江西社会科学. 2016(12)
[4]论资本制度变革背景下股东出资法律制度之完善[J]. 罗培新. 法学评论. 2016(04)
[5]论公司债权人对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直接请求权[J]. 周珺. 政治与法律. 2016(05)
[6]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J]. 梁上上. 中外法学. 2015(03)
[7]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研究[J]. 李建伟. 人民司法. 2015(09)
[8]零资本制度下的资本维持原则[J]. 顾敏康. 人民司法. 2015(07)
[9]论公司资本制度颠覆性改革的环境与逻辑缺陷及制度补救[J]. 甘培忠. 科技与法律. 2014(03)
[10]债权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法律问题[J]. 王莉萍. 现代法学. 2003(05)
本文编号:3228364
【文章来源】: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框架
文献综述
第一章 公司存续状态股东加速出资制度概述
第一节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概念
第二节 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背景
第三节 争议状况的实践调查
一、肯定观点
二、否定观点
第二章 公司存续状态下加速出资的理论争议的梳理
小结
第三章 公司存续期间实现资本加速到期的途径分析
第一节 通过修改章程的自治途径
第二节 公司催促股东提前完成出资义务
一、公司对未届期股东催缴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分析
二、现行法律中加速认缴出资的途径
第四章 认缴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价值抉择
第一节 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现行法律下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
二、加速出资可以更有效保护债权人权利
第二节 股东期限利益的正当性
第三节 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均衡
第四节 域外借鉴
第五章 公司存续状态下股东加速出资制度完善
第一节 建立健全我国信用体系
一、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二、信息不实的严格惩治
第二节 规范诉讼程序
第三节 健全内部催缴机制
第四节 明确实缴出资的承担者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评析——兼议认缴制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困境与出路[J]. 卢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2]论认缴制度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J]. 彭炜玉,胡哲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04)
[3]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的法律适用[J]. 付慧姝,范成龙. 江西社会科学. 2016(12)
[4]论资本制度变革背景下股东出资法律制度之完善[J]. 罗培新. 法学评论. 2016(04)
[5]论公司债权人对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直接请求权[J]. 周珺. 政治与法律. 2016(05)
[6]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J]. 梁上上. 中外法学. 2015(03)
[7]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研究[J]. 李建伟. 人民司法. 2015(09)
[8]零资本制度下的资本维持原则[J]. 顾敏康. 人民司法. 2015(07)
[9]论公司资本制度颠覆性改革的环境与逻辑缺陷及制度补救[J]. 甘培忠. 科技与法律. 2014(03)
[10]债权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法律问题[J]. 王莉萍. 现代法学. 2003(05)
本文编号:322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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