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交强险的困境与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20 15:41
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离不开保险制度的保障,当损害发生后,责任主体改变使得交强险的作用得以放大。但因交强险注重发挥社会保障功能,自动驾驶汽车的现实适用方面仍存在问题。为了适应自动驾驶时代的到来,交强险理应解决投保主体限缩过小、限额太低,且不保护车上乘客与驾驶员的问题,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合理应对。
【文章来源】: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20,38(0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保险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交强险引入的必要性
三、交强险的适用困境
(一)投保主体
(二)交强险限额太低
(三)交强险不保护驾驶者与乘客
四、交强险适用与改造
(一)扩大投保主体
(二)提升交强险保额限制
(三)扩大交强险赔付对象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智能汽车侵权责任立法——以工具性人格为中心[J]. 许中缘. 法学. 2019(04)
[2]自动驾驶事故的侵权责任构造——兼论自动驾驶的三层保险结构[J]. 韩旭至.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3]无人驾驶技术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影响研究[J]. 曹越. 南海法学. 2018(04)
[4]车险行业面临的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窘境及其对策探讨[J]. 张锦钰. 上海保险. 2018(03)
[5]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因应[J]. 朱体正.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本文编号:3293106
【文章来源】: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20,38(0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保险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交强险引入的必要性
三、交强险的适用困境
(一)投保主体
(二)交强险限额太低
(三)交强险不保护驾驶者与乘客
四、交强险适用与改造
(一)扩大投保主体
(二)提升交强险保额限制
(三)扩大交强险赔付对象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智能汽车侵权责任立法——以工具性人格为中心[J]. 许中缘. 法学. 2019(04)
[2]自动驾驶事故的侵权责任构造——兼论自动驾驶的三层保险结构[J]. 韩旭至.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3]无人驾驶技术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影响研究[J]. 曹越. 南海法学. 2018(04)
[4]车险行业面临的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窘境及其对策探讨[J]. 张锦钰. 上海保险. 2018(03)
[5]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因应[J]. 朱体正.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本文编号:329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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