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定价的证明方法——美国的经验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18:42
"平行行为+附加因素"是美国法上默示共谋的证明方法,但对附加因素的规定囿于类型的划分:信息交流、共谋动机、突然偏离市场交易习惯、行为与自身利益相悖,而并未指明每个附加因素的证据价值,使得判决颇具模糊性。因为所有的共谋行为都要解决三个问题:如何达成共识;如何维持共识;如何监测和惩罚背离者。附加因素越有利于以上三个问题的解决,证据力越强,因此,可以以此为标准,结合美国的司法判例与理论,对附加因素做出广泛排序。期望对完善我国的协同行为反垄断规制有所裨益。
【文章来源】:全国流通经济. 2020,(2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附加因素的分类及缺陷
二、附加因素的证据强度
1.信息交流
2.竞争者间的销售
3.市场集中度
4.与自身利益相悖
本文编号:3366888
【文章来源】:全国流通经济. 2020,(2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附加因素的分类及缺陷
二、附加因素的证据强度
1.信息交流
2.竞争者间的销售
3.市场集中度
4.与自身利益相悖
本文编号:336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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