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07 09:12
本文所研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是指投资决策监管的主体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主体做出的决策之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及对决策的执行、决策实施后的实际效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系统化过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目的就是对投资决策行为进行规范。从实践操作和现实状况来看,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缺乏有效的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投资决策监管原则未确立、投资决策监管体制不协调、投资决策监管程序不完善、投资决策监管措施需待强化等,本文在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整理后,在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明确基本原则、优化监管体制、完善监管程序、强化监管措施等与现存问题相对应的四个方面提出建议,寻找优化和解决问题之对策,力求完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本文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的概说。首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的程序包括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监管的内容是委托人、受托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作为决策主体时做出的决策。其次,监管的功能在于通过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风险的把控,从...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概说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界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的性质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意义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意义
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监管原则未确立
(二)决策监管体制不协调
(三)决策监管程序不完善
(四)决策监管措施需强化
四、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基本原则
(一)法治监管原则
(二)风险防控原则
(三)适度监管原则
(四)协作监管原则
五、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体制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权
(二)确定决策监管方式
(三)建立监管协作机制
(四)约束监管主体权力
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程序
(一)加强项目审查做实事前监管
(二)完善决策程序重视事中监管
(三)采取失误补救完善事后监管
(四)决策信息披露实现协调监管
七、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措施
(一)风险评估强化决策前监管
(二)资格审查强化决策时监管
(三)动态跟踪强化执行中监管
(四)项目审计强化执行后监管
(五)互联互通强化监管协作性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参加的项目和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养老基金GPIF改革启示[J]. 李三秀. 中国财政. 2017(20)
[2]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 惠宇. 劳动保障世界. 2017(26)
[3]中国养老金监管原则的法理思考[J]. 陈雄.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4]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基金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J]. 胡振虎. 经济研究参考. 2017(44)
[5]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制度的改革[J]. 吴楠. 江西社会科学. 2017(07)
[6]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共性、趋势及对中国的启示[J]. 高利平. 齐鲁学刊. 2017(04)
[7]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政府管制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岳公正,陆云燕. 经济纵横. 2017(07)
[8]日本公共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研究[J]. 张伊丽. 现代日本经济. 2017(04)
[9]德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与政策借鉴[J]. 马红梅. 社会科学家. 2017(01)
[10]加拿大收入关联公共养老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及启示[J]. 王雯.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11)
本文编号:3389279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概说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界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的性质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意义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的意义
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监管原则未确立
(二)决策监管体制不协调
(三)决策监管程序不完善
(四)决策监管措施需强化
四、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基本原则
(一)法治监管原则
(二)风险防控原则
(三)适度监管原则
(四)协作监管原则
五、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体制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权
(二)确定决策监管方式
(三)建立监管协作机制
(四)约束监管主体权力
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程序
(一)加强项目审查做实事前监管
(二)完善决策程序重视事中监管
(三)采取失误补救完善事后监管
(四)决策信息披露实现协调监管
七、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监管措施
(一)风险评估强化决策前监管
(二)资格审查强化决策时监管
(三)动态跟踪强化执行中监管
(四)项目审计强化执行后监管
(五)互联互通强化监管协作性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参加的项目和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日本养老基金GPIF改革启示[J]. 李三秀. 中国财政. 2017(20)
[2]澳大利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 惠宇. 劳动保障世界. 2017(26)
[3]中国养老金监管原则的法理思考[J]. 陈雄.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4]日本政府养老金投资基金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J]. 胡振虎. 经济研究参考. 2017(44)
[5]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制度的改革[J]. 吴楠. 江西社会科学. 2017(07)
[6]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共性、趋势及对中国的启示[J]. 高利平. 齐鲁学刊. 2017(04)
[7]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政府管制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岳公正,陆云燕. 经济纵横. 2017(07)
[8]日本公共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研究[J]. 张伊丽. 现代日本经济. 2017(04)
[9]德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与政策借鉴[J]. 马红梅. 社会科学家. 2017(01)
[10]加拿大收入关联公共养老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及启示[J]. 王雯.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11)
本文编号:338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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