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领域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基本路径——从保护弱势群体视角出发
发布时间:2021-09-30 02:31
共享经济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提升有巨大的作用。但如果不对其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规制管理,就会导致弱势群体的权利受损,最终使其不再使用共享经济产品,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本文旨在聚焦论证共享经济领域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具体的做法,为弱势群体使用共享经济产品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共享经济的崛起对人民生活的改善
二、共享产品使用中弱势群体权利受侵害现状一览
(一)顺风车男司机劫杀、奸杀女乘客
(二)快车司机缺乏相关法律常识被公司拒赔
(三)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
三、对共享经济领域目前缺乏监管的方面进行的总结
(一)弱势群体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
(二)共享经济模式的劳动法意义的监管存在缺陷。
(三)共享平台对低龄用户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四、“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路径
(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强对于准入门槛的监管
(二)加强对于共享经济用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
(三)立法明确共享平台的法律地位及其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
五、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共享经济:理论与现实[J]. 董成惠.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6(05)
[2]“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J]. 唐清利. 中国法学. 2015(04)
[3]法治社会与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J]. 李林. 前线. 2001(05)
硕士论文
[1]共享经济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D]. 田明远.吉林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414946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共享经济的崛起对人民生活的改善
二、共享产品使用中弱势群体权利受侵害现状一览
(一)顺风车男司机劫杀、奸杀女乘客
(二)快车司机缺乏相关法律常识被公司拒赔
(三)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
三、对共享经济领域目前缺乏监管的方面进行的总结
(一)弱势群体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
(二)共享经济模式的劳动法意义的监管存在缺陷。
(三)共享平台对低龄用户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四、“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路径
(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强对于准入门槛的监管
(二)加强对于共享经济用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
(三)立法明确共享平台的法律地位及其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
五、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共享经济:理论与现实[J]. 董成惠.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6(05)
[2]“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J]. 唐清利. 中国法学. 2015(04)
[3]法治社会与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J]. 李林. 前线. 2001(05)
硕士论文
[1]共享经济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D]. 田明远.吉林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41494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414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