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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批而未供土地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17 05:03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红花岗区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加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红线的划定,用地选址越发困难,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同时,依法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供应出去的量却是有限的,造成了大量的批而未供土地。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需要地方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文章来源】:居舍. 2020,(1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1 红花岗区批而未供土地情况
2 批而未供成因分析
3 解决批而未供土地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守初心重担当 找问题抓落实——关于加快盘活宁波市海曙区存量建设用地的研究与思考[J]. 林峰.  浙江国土资源. 2020(01)
[2]绍兴市越城区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几点做法及成效[J]. 罗科,高莎莎.  浙江国土资源. 2019(09)
[3]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的司法困境与立法反思[J]. 王荣珍.  政法论坛. 2019(04)
[4]基层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J]. 邱天.  资源信息与工程. 2019(03)
[5]海宁市: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J]. 杨平,陈云海.  浙江国土资源. 2019(02)
[6]大连市土地批而未供问题的对策研究[J]. 周连义,于振.  国土资源. 2017(05)



本文编号:344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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