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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司的股东压制行为与救济措施

发布时间:2021-10-31 23:48
  在美国的闭锁公司中,少数股东由于闭锁公司的股票流通缺乏活跃的外部流通市场,股东退出机制不完善,股东间缺乏实现合同约定的因素,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因而经常出现控股股东侵害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即本文所要探讨的压制行为。从其表现形式入手,探究少数股东可采取的救济手段。 

【文章来源】:商讯. 2020,(1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压制行为的界定
二、受压制股东的救济措施
    (一)非自愿解散公司
    (二)其他替代救济措施
        1.任命公司事务介入者
        2.强制买断股份
        3.直接判决公司或控股股东从事一定行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公司法视角下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本义与移植的可行性[J]. 朱大明.  比较法研究. 2017(05)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困境和司法解散制度——美国法的经验和对中国的启示[J]. 耿利航.  政法论坛. 2010(05)
[3]论美国公司法中的压榨行为处理机制[J]. 娄丙录,史恒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02)
[4]美国公司非自愿解散制度简述[J]. 包剑虹.  金融法苑. 2005(09)



本文编号:346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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