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
发布时间:2021-10-31 22:49
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作为唯一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我国国情,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创新性尝试。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支柱,决定者国家经济发展走向,而我国公司法对于勤勉义务的相关规定过于模糊,无法应对当前国有独资企业的发展,为此,本文从其概念特点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勤勉义务的确定进行深入研究,以保证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向前发展。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国有独资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就只有一个。
3.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是法定的。
二、国有独资公司关于勤勉义务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独资公司机构运转乏力
(二)勤勉义务的主体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张
(三)原则性规定过于空泛,无法切实解决问题
(四)仅规定客观错误,没有免责的相关规定
三、切实履行国有独资公司的勤勉义务
(一)加强机构权责,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相关规定
(三)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董事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比较研究[J]. 刘敬伟. 当代法学. 2007(05)
本文编号:3469008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1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国有独资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就只有一个。
3.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是法定的。
二、国有独资公司关于勤勉义务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独资公司机构运转乏力
(二)勤勉义务的主体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张
(三)原则性规定过于空泛,无法切实解决问题
(四)仅规定客观错误,没有免责的相关规定
三、切实履行国有独资公司的勤勉义务
(一)加强机构权责,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相关规定
(三)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董事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比较研究[J]. 刘敬伟. 当代法学. 2007(05)
本文编号:346900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469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