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1-11-28 19:48
“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兴交易模式接连不断的出现,不再限于过去单一的实体交易模式。而网络打赏这个行业作为“互联网+”背景下新兴交易模式中的一个新的分支,出现在消费者的视野中。它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挑战了本国传统的税收征管制度。我国的法律和监管都并没能作出及时的更新,导致税源流失严重。随后,我国在2015年提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此来强化“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工作。网络打赏这种交易模式,具有法律关系上的复杂化和交易中的无纸化的特征。因此很难在纳税征收和管理中认定纳税人与征税主体,应纳税种、适用税率以及计税方法、税收管辖权也无法确定,从而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对传统的交易进行征税,新型交易模式却免于纳税,难免违背税收公平原则。所以对于网络打赏的税收征管问题有必要进行相关探讨。因此,本文主要首先介绍了网络打赏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内涵,从而引出了网络打赏应税所得的问题:列举了三种打赏所得巨大却鲜有纳税的现象。接着从经济层面,法律层面和征税主体、客体和税收优惠分析了网络打赏所得是否具有可税性。针对目前网络打赏所得的税收征管所面临的具体困境,具体分析了网络打...
【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二、网络打赏应税所得概述
(一)所得税应税所得内涵
(二)网络打赏应税所得问题提出
三、网络打赏所得可税性及税收征管困境
(一)网络打赏所得的可税性
(二)网络打赏所得征税的必要性
(三)网络打赏税收征管面临的具体困境
四、网络打赏所得法律性质及纳税主体的认定
(一)明确打赏所得的法律性质
(二)打赏所得纳税主体的认定
五、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网络打赏所得税征收制度完善
(二)网络打赏所得税税源监管制度完善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及国外个税政策的借鉴[J]. 陈昕婕. 财会学习. 2019(06)
[2]互联网平台企业税收征管调研[J]. 黄振仓,吴丽琳. 天津经济. 2019(02)
[3]税收公平原则下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完善[J]. 熊文邦.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02)
[4]互联网打赏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J]. 杨晓悦.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9(03)
[5]改革开放、收入分配与个税立法的完善[J]. 张守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6]从经济社会转型进程看个人所得税改革[J]. 蒋震.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7]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J]. 武晓芬,耿溪谣. 税务与经济. 2019(01)
[8]互联网经济的税收政策与管理初探[J]. 高金平,李哲. 税务研究. 2019(01)
[9]大数据时代下网络主播个税征管问题探究——兼议纳税人识别号辅助税收经验运用[J]. 边羽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S2)
[10]日本税制改革的脉络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张冰,刘德强,金戈.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8(06)
博士论文
[1]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李昊源.中央财经大学 2017
[2]中国税制优化研究[D]. 代灵敏.西南财经大学 2014
[3]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演进路径[D]. 陈红国.西南政法大学 2013
[4]纳税评估问题研究[D]. 李鹏飞.东北财经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收入多元化背景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完善研究[D]. 张世军.兰州大学 2018
[2]网络打赏行为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张晓轩.黑龙江大学 2018
[3]互联网直播行业收入确认和计量研究[D]. 徐哲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7
[4]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吕慧.吉林财经大学 2017
[5]我国税务信息化问题研究[D]. 娄彦冰.郑州大学 2014
[6]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的体系化整理与描述[D]. 孙华阳.吉林大学 2011
[7]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研究[D]. 马昆.东北财经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25040
【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二、网络打赏应税所得概述
(一)所得税应税所得内涵
(二)网络打赏应税所得问题提出
三、网络打赏所得可税性及税收征管困境
(一)网络打赏所得的可税性
(二)网络打赏所得征税的必要性
(三)网络打赏税收征管面临的具体困境
四、网络打赏所得法律性质及纳税主体的认定
(一)明确打赏所得的法律性质
(二)打赏所得纳税主体的认定
五、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网络打赏所得税征收制度完善
(二)网络打赏所得税税源监管制度完善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及国外个税政策的借鉴[J]. 陈昕婕. 财会学习. 2019(06)
[2]互联网平台企业税收征管调研[J]. 黄振仓,吴丽琳. 天津经济. 2019(02)
[3]税收公平原则下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完善[J]. 熊文邦.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02)
[4]互联网打赏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J]. 杨晓悦.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9(03)
[5]改革开放、收入分配与个税立法的完善[J]. 张守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6]从经济社会转型进程看个人所得税改革[J]. 蒋震.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7]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J]. 武晓芬,耿溪谣. 税务与经济. 2019(01)
[8]互联网经济的税收政策与管理初探[J]. 高金平,李哲. 税务研究. 2019(01)
[9]大数据时代下网络主播个税征管问题探究——兼议纳税人识别号辅助税收经验运用[J]. 边羽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S2)
[10]日本税制改革的脉络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 张冰,刘德强,金戈.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8(06)
博士论文
[1]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李昊源.中央财经大学 2017
[2]中国税制优化研究[D]. 代灵敏.西南财经大学 2014
[3]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演进路径[D]. 陈红国.西南政法大学 2013
[4]纳税评估问题研究[D]. 李鹏飞.东北财经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收入多元化背景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完善研究[D]. 张世军.兰州大学 2018
[2]网络打赏行为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张晓轩.黑龙江大学 2018
[3]互联网直播行业收入确认和计量研究[D]. 徐哲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7
[4]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吕慧.吉林财经大学 2017
[5]我国税务信息化问题研究[D]. 娄彦冰.郑州大学 2014
[6]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的体系化整理与描述[D]. 孙华阳.吉林大学 2011
[7]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研究[D]. 马昆.东北财经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2504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525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