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除名制度下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2-01-02 07:55
公司作为现代市场的基本组成成分,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总是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分歧和矛盾,当矛盾不断升级无法调和,公司内部也无法自己解决时,就需要法律来加以规制。股东除名制度是指当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的程序剥夺某些损害公司利益股东的股东资格,并强制其退出公司的一项制度。股东除名制度作为解决公司僵局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维护公司和诚信股东利益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于2011年开始实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其中第十八条(1)初次以司法解释条文的形式对股东除名做出了规定,赋予了公司可以将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资格解除的权利,在理论上确立了除名制度,为公司将股东除名提供了法律依据,实属公司法律制度的重大突破。不过由于条文过于简单,我国建立健全股东除名制度的立法任务并未完成,其中尤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还远远不够。股东除名发生法律效力后,公司可能因无人受让被除名股东的股权而面临减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债权人不能受偿的风险相应增加。当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受偿时,债权人的利益无疑是遭受到...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股东除名制度的功能及法律后果
(一)股东除名制度的功能
(二)股东除名的法律后果
二、股东除名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以及现状
(一)股东除名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二)股东除名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状
三、在股东除名程序中应前置债权人利益保护程序
(一)严格限制除名事由
(二)股东除名为最后不得已选择的程序
(三)除名决议股东会的召开应当告知债权人
(四)债权人正行使有关诉权时有权反对除名
(五)担保和清偿债务可限制债权人的否决权
四、在股东除名程序中应充分尊重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
(一)被除名股东的股权处置应优先转让
(二)减资程序完善
(三)能够足额实缴的除名股权购买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股东被除名后的债权人救济机制
(一)公司因除名而减资并不免除被除名股东责任
(二)赋予债权人减资无效请求权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探究[J]. 黄凯莉. 法制与社会. 2018(20)
[2]资本认缴制下股东除名制度研究[J]. 张磊. 经济问题. 2018(06)
[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理解与适用:决议减资与债权人保护[J]. 刘春梅,吴兆祥,李志刚,王建文,段晓娟,刘凯湘,朱慈蕴,邓峰,张巍,李建伟,蒋大兴,虞政平,叶林,方金刚,朱虎,梁上上. 人民司法(应用). 2017(16)
[4]股东除名规则的反思与重构[J]. 李红润. 天津法学. 2016(03)
[5]“认缴制”下公司合同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以公司减资为具体情境展开[J]. 郭传凯. 东岳论丛. 2016(04)
[6]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J]. 梁上上. 中外法学. 2015(03)
[7]论新《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保护的新挑战及应对策略[J]. 谢静. 发展. 2015(05)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研究[J]. 李建伟. 法学评论. 2015(02)
[9]公司自治主导下的司法干预之纬度[J]. 刘广林. 兰州学刊. 2013(05)
[10]公司股东除名制度适用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 郝磊. 法律适用. 2012(08)
博士论文
[1]股东除名制度立法研究[D]. 吕愔.郑州大学 2015
硕士论文
[1]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研究[D]. 刘雅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规则的法律构建[D]. 葛亚军.华东政法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63798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股东除名制度的功能及法律后果
(一)股东除名制度的功能
(二)股东除名的法律后果
二、股东除名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以及现状
(一)股东除名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二)股东除名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状
三、在股东除名程序中应前置债权人利益保护程序
(一)严格限制除名事由
(二)股东除名为最后不得已选择的程序
(三)除名决议股东会的召开应当告知债权人
(四)债权人正行使有关诉权时有权反对除名
(五)担保和清偿债务可限制债权人的否决权
四、在股东除名程序中应充分尊重债权人利益保护规则
(一)被除名股东的股权处置应优先转让
(二)减资程序完善
(三)能够足额实缴的除名股权购买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股东被除名后的债权人救济机制
(一)公司因除名而减资并不免除被除名股东责任
(二)赋予债权人减资无效请求权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探究[J]. 黄凯莉. 法制与社会. 2018(20)
[2]资本认缴制下股东除名制度研究[J]. 张磊. 经济问题. 2018(06)
[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理解与适用:决议减资与债权人保护[J]. 刘春梅,吴兆祥,李志刚,王建文,段晓娟,刘凯湘,朱慈蕴,邓峰,张巍,李建伟,蒋大兴,虞政平,叶林,方金刚,朱虎,梁上上. 人民司法(应用). 2017(16)
[4]股东除名规则的反思与重构[J]. 李红润. 天津法学. 2016(03)
[5]“认缴制”下公司合同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以公司减资为具体情境展开[J]. 郭传凯. 东岳论丛. 2016(04)
[6]未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J]. 梁上上. 中外法学. 2015(03)
[7]论新《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保护的新挑战及应对策略[J]. 谢静. 发展. 2015(05)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研究[J]. 李建伟. 法学评论. 2015(02)
[9]公司自治主导下的司法干预之纬度[J]. 刘广林. 兰州学刊. 2013(05)
[10]公司股东除名制度适用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 郝磊. 法律适用. 2012(08)
博士论文
[1]股东除名制度立法研究[D]. 吕愔.郑州大学 2015
硕士论文
[1]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研究[D]. 刘雅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规则的法律构建[D]. 葛亚军.华东政法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6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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