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再谈《民法典》总则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02-15 19:37
  <正>就贯彻落实《民法典》,从该法总则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影响及《招标投标法》的修订两个维度,再谈两方面问题。遵照民事主体制度,应重新定义"投标人"《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将"投标人"定义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从招标投标本身属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 2020,(08)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遵照民事主体制度,应重新定义“投标人”
遵照意思表示制度,应修改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



本文编号:362714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62714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a37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