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11 14:05
服务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三大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服务业在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中,服务名称作为一种识别功能的商业性标识,其商业价值日益显现出来。独特的服务名称,可以赢得社会声誉和市场地位,越是知名服务的服务名称,其商业价值越大。然而,随着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商业价值的凸显,恶意的竞争者企图“搭便车”。他们往往通过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来宣传和推广服务,这种行为对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同时不利于推进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司法实践中,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行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我国法律条文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规定比较抽象,并且案件极具复杂性和特殊性,导致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常遇到困难,主要是服务知名度如何认定,特有名称的“特有性”如何判定,以及仿冒行为如何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本文从案例的角度入手,引出文章的重点内容,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文章的重点内容探讨和研究。首先,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概念进行界定,从而明确知名度、特有性的判定标准;其次,对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三个行为条件进行分析,进而找到司法现实困境;最后,对现...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典型案例
1.1 案情介绍
1.1.1 “避风塘”案情回顾
1.1.2 “为你读诗”案情介绍
1.2 案件存在的焦点问题
第二章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概述
2.1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认定
2.1.1 知名服务的概念
2.1.2 特有名称的属性
2.1.3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认定标准
2.2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与商标的界限问题
2.2.1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与注册商标的界限
2.2.2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与未注册商标的界限
第三章 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条件
3.1 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3.1.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3.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3.2 仿冒行为的界定
3.2.1 仿冒行为的概念
3.2.2 仿冒行为的特征
3.2.3 仿冒行为的三种形式
3.3 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件
3.3.1 仿冒条件之一—知名服务
3.3.2 仿冒条件之二—特有名称
3.3.3 仿冒条件之三—足以产生混淆
第四章 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实困境
4.1 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
4.1.1 知名度的认定不明确
4.1.2 “特有”程度判定的缺失
4.1.3 忽略判定混淆行为的相关因素
4.2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中的问题
4.2.1 新法修改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影响
4.2.2 混淆标准在新法中的规定
第五章 完善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法律规制
5.1 厘清服务构成“知名”的具体条件
5.1.1 明确知识产权中有关地域性的认定
5.1.2 公众的认知程度
5.1.3 服务的知名度认定
5.2 建构“特有”服务名称的判定标准
5.2.1 服务名称属于首创并单独使用
5.2.2 不属于服务的通用名称
5.2.3 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
5.3 对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行为的规制建议
5.3.1 清晰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5.3.2 完善仿冒行为中混淆的认定标准
5.3.3 加强经营者保护意识,防止名称淡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74798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典型案例
1.1 案情介绍
1.1.1 “避风塘”案情回顾
1.1.2 “为你读诗”案情介绍
1.2 案件存在的焦点问题
第二章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概述
2.1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认定
2.1.1 知名服务的概念
2.1.2 特有名称的属性
2.1.3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认定标准
2.2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与商标的界限问题
2.2.1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与注册商标的界限
2.2.2 知名服务特有名称与未注册商标的界限
第三章 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条件
3.1 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3.1.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3.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3.2 仿冒行为的界定
3.2.1 仿冒行为的概念
3.2.2 仿冒行为的特征
3.2.3 仿冒行为的三种形式
3.3 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件
3.3.1 仿冒条件之一—知名服务
3.3.2 仿冒条件之二—特有名称
3.3.3 仿冒条件之三—足以产生混淆
第四章 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实困境
4.1 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
4.1.1 知名度的认定不明确
4.1.2 “特有”程度判定的缺失
4.1.3 忽略判定混淆行为的相关因素
4.2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中的问题
4.2.1 新法修改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影响
4.2.2 混淆标准在新法中的规定
第五章 完善对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法律规制
5.1 厘清服务构成“知名”的具体条件
5.1.1 明确知识产权中有关地域性的认定
5.1.2 公众的认知程度
5.1.3 服务的知名度认定
5.2 建构“特有”服务名称的判定标准
5.2.1 服务名称属于首创并单独使用
5.2.2 不属于服务的通用名称
5.2.3 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
5.3 对仿冒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行为的规制建议
5.3.1 清晰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5.3.2 完善仿冒行为中混淆的认定标准
5.3.3 加强经营者保护意识,防止名称淡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7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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