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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民事法律责任的国际规制及反思

发布时间:2022-09-21 17:13
  信用评级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设施作用。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美国对评级机构长期豁免民事法律责任,各国法院也多支持评级机构的免责抗辩诉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评级机构存在的经营模式、利益冲突、透明度和评级质量等诸多问题暴露在世人面前,投资人、发行人提起的诉讼大幅攀升。美国重新考虑将评级机构纳入证券法的专家责任范畴,《多德-弗兰克法案》取消了评级机构的责任豁免,并降低了SEC规则10b-5下反欺诈的起诉标准。欧盟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完善了评级机构民事法律责任方面的立法。明确评级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发挥市场监督作用,但法律责任可能不是解决评级机构现存问题的主要方法。下一步需要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对立法进行完善,着眼于解决评级业存在的问题,以促进质量提高和降低过度依赖为目标。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国际金融危机前豁免评级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设定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立法困境
        1.美国证券法律的设计
        2.明确豁免NRSRO专家责任的SEC规则436(g)
    (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1.涉及公众利益的言论自由
        2.预测性观点
三、评级机构角色的变化及对其法律责任的反思
    (一)评级业务模式的转变
    (二)商业言论的宪法第一修正案适用性
    (三)在审案中个案分析的要素
        1.信用评级的公共利益性
        2.评级机构在被评债券产品的设计和发行中的参与程度
        3.信用评级的用途性质
四、国际金融危机促使对评级机构民事法律责任的立法改革
    (一)美国的立法变化
        1.评级机构承担专家责任的合理性
        2.《多德-弗兰克法案》取消责任豁免
        3.降低SEC规则10b-5下反欺诈的起诉标准
    (二)欧盟的立法变化
    (三)后危机时代对评级机构法律诉讼和解的特点
五、建立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的国际经验反思
    (一)民事法律责任立法的必要性
        1.评级机构的角色变化使其应承担专家责任
        2.有助于对投资人和发行人利益的保护
        3.对评级机构明确法律责任有助于提高评级质量
    (二)需要客观看待民事责任的作用
    (三)对完善我国评级监管政策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域外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制度变迁及对我国的启示[J]. 周嘉.  南方金融. 2019(02)
[2]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J]. 朱圆,钟心惠.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2)
[3]欧盟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监管研究——一条通向欧洲的信用评级之路[J]. 托马斯·马丁·约翰内斯· 默勒斯,申柳华.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04)
[4]信用评级业的专家责任问题[J]. 李晓郛.  上海金融学院学报. 2014(03)
[5]设定信用评级机构专家责任的构想[J]. 刘文宇,徐卫东.  东疆学刊. 2013(02)
[6]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责任反思及启示——以司法判例为视角[J]. 聂飞舟.  东方法学. 2010(06)
[7]论美国商业言论的宪法地位——以宪法第一修正案为中心[J]. 赵娟,田雷.  法学评论. 2005(06)

硕士论文
[1]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法律问题研究[D]. 田彧.中国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8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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