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的法理审思
发布时间:2022-11-03 22:13
《增值税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了"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在实务操作中争议不断。从民法与税法的视角审视有关"视同销售"的情形,代销货物仅限于缴纳"代销手续费"的增值税;异地销售应当使用实质课税原则进行判定,不能随意扩大增值税的范围;从立法宗旨判断,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应当取缔。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1 引言
2 代销货物:基于民法视角的反思
3 异地销售:实质课税原则的运用
4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基于增值税立法宗旨的判断
本文编号:37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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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2 代销货物:基于民法视角的反思
3 异地销售:实质课税原则的运用
4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基于增值税立法宗旨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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