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下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3-02-20 22:11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至今,《个税法》已先后经历了7次修订,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亮点层出不穷,新增了综合所得和专项附加扣除,并采取了累计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论文探讨新《个税法》下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1 新《个税法》修改的亮点
1.1 优化税目、建立综合所得
1.2 调整优化个税税率结构
1.3 完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4 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2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1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2 其他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2.1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2.2.2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2.2.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3 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
3.1 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3.2 税前可扣除的项目不同
3.3 税率(预扣率)不同
3.4 稿酬所得收入额计算不同
本文编号:3747408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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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个税法》修改的亮点
1.1 优化税目、建立综合所得
1.2 调整优化个税税率结构
1.3 完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4 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2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1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2 其他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2.1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2.2.2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2.2.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3 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
3.1 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3.2 税前可扣除的项目不同
3.3 税率(预扣率)不同
3.4 稿酬所得收入额计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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