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新《个税法》下综合所得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3-02-20 22:11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至今,《个税法》已先后经历了7次修订,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亮点层出不穷,新增了综合所得和专项附加扣除,并采取了累计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论文探讨新《个税法》下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及汇算清缴。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1 新《个税法》修改的亮点
    1.1 优化税目、建立综合所得
    1.2 调整优化个税税率结构
    1.3 完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4 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2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1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2 其他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2.1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2.2.2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2.2.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3 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
    3.1 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3.2 税前可扣除的项目不同
    3.3 税率(预扣率)不同
    3.4 稿酬所得收入额计算不同



本文编号:374740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74740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199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