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8 20:52
  我国保险业目前虽然发展良好,但纵观世界,美国、日本等金融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其“大而不倒”的盲目自信终被现实中破产的例子击败。目前我国尚无一家保险人破产的实例,但这不代表我国保险业风险较小,没有破产的担忧,相反,市场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会使保险行业积累更多的风险。为此,我国应当提前构建保险人破产清算制度,而在保险人破产清算制度设计中,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是重点,本文分为四章对此进行研究。第一章对我国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域外包括保险人在内的金融机构破产可以分为以英国为代表的适用普通商事企业破产法的一元立法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适用特别规定的二元立法模式,两种模式在金融实践发展中逐渐融合。我国《破产法》制定过程中经过激烈讨论,最终确定金融机构原则上适用《破产法》的规定,但金融机构破产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由此得知,我国实际上采用的是区别于一元和二元立法模式的折中立法模式。但拟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金融机构破产作出特别规定,容易造成下位法违反上位法,不符合《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最终还是要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我国目前关于保险人破产清算时对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规定...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我国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现状
    第一节 我国保险人破产立法模式
        一、一元与二元立法模式之争
        二、我国现行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具体制度
        一、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险法中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制度
        二、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险保障基金对保单持有人的救助制度
第二章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及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一、保单持有人的弱势地位
        二、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三、维护保险业稳定和社会秩序
    第二节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特别保护原则
        二、适度保护原则
第三章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险法中保单持有人之债权保护制度构建
    第一节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单持有人之债权优先清偿制度构建
        一、扩大优先清偿的债权类型
        二、明确优先清偿的主体范围
        三、完善优先清偿的程序设置
    第二节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险合同转让制度构建
        一、区分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合同的转让方式
        二、引入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制度
        三、增设保险合同转让中的审查机制
第四章 保险人破产清算时保险保障基金对保单持有人的救助制度构建
    第一节 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标准及筹集方式:保证救助资金充足
        一、缴纳标准:基准费率+风险差别费率
        二、筹集方式:事前筹集+多种形式融资
    第二节 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
        一、以保护保单持有人为主要目的
        二、细化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及限额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77326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77326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7ba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