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垄断的治理逻辑与现实——从法律治理到行政性治理
发布时间:2023-04-02 14:59
通常认为反垄断法在法律责任设定上的不足使得行政垄断的治理效果不佳。但通过分析行政垄断法律责任的性质以及行政垄断案件的实际效果可以看到,对行政垄断治理效果的理解需要跳出反垄断法的语境,从行政体系的内部逻辑来进行。尽管基于科层体制特征的行政性治理模式存在局限,但这些局限同样也构成了对行政垄断治理的制度性约束条件。因此,基于司法审查以及独立反垄断机构的建议都缺乏可操作性,需要继续遵循行政性体制的逻辑来实现更好的行政垄断治理效果。在这一过程中,完善现有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具有现实意义。
【文章页数】:17 页
【文章目录】:
一、背景与问题
二、竞争法下治理方式的理论与实效
(一)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性质
(二)行政垄断案件的实际效果
三、行政性治理方式的逻辑与问题
(一)科层制下的逻辑
(二)行政化治理方式的问题
四、行政性治理方式的延续与推进
(一)延续行政性治理的原因
1.司法审查效果的有限性
2.独立机构难以独立
(二)行政性治理的推进
1.科层体制内持续的高位推动
2.行政机构间的协商、合作
3.程序性嵌入和约束
五、结语
本文编号:3779428
【文章页数】:17 页
【文章目录】:
一、背景与问题
二、竞争法下治理方式的理论与实效
(一)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性质
(二)行政垄断案件的实际效果
三、行政性治理方式的逻辑与问题
(一)科层制下的逻辑
(二)行政化治理方式的问题
四、行政性治理方式的延续与推进
(一)延续行政性治理的原因
1.司法审查效果的有限性
2.独立机构难以独立
(二)行政性治理的推进
1.科层体制内持续的高位推动
2.行政机构间的协商、合作
3.程序性嵌入和约束
五、结语
本文编号:377942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779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