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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快递保价服务立法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07 19:25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新旧动能转换、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作为经济新常态中的“闪耀新星”,快递业连接着供给侧和消费侧,与电子商务等新经济新业态关系紧密、发挥着重要作用。保价服务是快递行业现有用于均衡寄件方和快递公司之间风险与利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快递产业在市场大环境中开启了高速发展阶段,扩张速度和盈利水平远超各种传统产业。但随着资本融合新局面的快速发展,随之产生了诸多矛盾,其中占比最大的就是运输过程中发生快递物品损失后的赔偿问题。是否在签订快递服务合同时选择保价服务,对赔偿结果影响巨大。我国现有的《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虽可以为产业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但针对保价服务的诸多争议仍然由于没有足够详细的条款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异议难以协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十分不利于司法公正深入人心。保价服务的产生可以追溯回十九世纪时的海上运输业,是承运人限额赔偿制度与时俱进的产物,是久经历史演变也未被淘汰的运输行业特色增值服务。在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不能因为其尚缺少规范而失序,便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应通过立法对其进行规制。全面且正确的实...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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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四)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一、快递服务合同及其保价服务概述
    (一)快递服务合同的概念及特殊性
        1.快递服务合同的概念
        2.快递服务合同的特殊性
    (二)快递保价服务的概念及其存在合理性
        1.快递保价服务的概念
        2.快递保价服务存在的合理性
    (三)快递保价服务条款的性质及效力
        1.快递保价服务条款的性质
        2.快递保价服务条款的效力
二、我国快递保价服务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快递保价服务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快递保价服务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价服务提示说明的具体要求不明
        2.缺乏快递物品实际价值的确定依据
        3.非全损物品实际损失额的判定无统一标准
三、国外快递业发展对完善我国快递保价服务立法的启示
    (一)德国快递业发展的启示
    (二)日本快递业发展的启示
    (三)美国快递业发展的启示
四、完善我国快递保价服务的立法建议
    (一)规范快递保价服务的提示机制
    (二)统一快递保价服务费率
    (三)规范快递保价服务的赔偿价值认定体系
    (四)明确快递保价服务免责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本文编号:381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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