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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全覆盖下公共资金审计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0 00:43
  所谓国家审计全覆盖,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一定周期内依法对审计监督范围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环境与资源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全覆盖包括公共资金审计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其中公共资金审计是关键。公共资金审计包括财政资金审计和社会公共资金审计两大方面。在公共资金审计中,必须按照国家审计全覆盖制度要求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对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流程进行审计监督,并完善《宪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从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从“两个收支”审计到审计全覆盖
二、公共资金审计的范围
    (一)财政资金
    (二)社会公共资金
三、对公共资金审计监督的制度和法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审计全覆盖制度要求审计监督
    (二)按照《预算法》“全口径预算”要求审计监督
    (三)对社会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流程审计监督
四、完善公共资金审计法律制度的路径
    (一)完善《宪法》审计制度
    (二)完善《审计法》审计制度
    (三)完善《预算法》审计制度
    (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本文编号:38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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