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日照市为例
发布时间:2023-06-10 12:31
近年来,日照市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船载危险货物集散地。船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牵涉环节多,主管部门以及危险货物码头、船舶等单位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满足高速增长的船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要求。本文对影响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政府规划、海事部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监管现状进行了分析,运用风险管理理论,找出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在政府规划、危险货物码头监管、船舶监管、货物监管、从业人员管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出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政府规划能力不足、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交叉、部门之间未形成监管合力、监管信息化水平欠缺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等。运用政府监管理论,从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功能、提升海事部门监管水平、发挥联合监管效能、加大政府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意义
(二)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线路
1.研究内容
2.研究方法
3.研究内容创新点
(三)文献综述
1.国内外研究综述
2.文献述评
(四)相关概念
1.船载危险货物
2.安全监管
(五)理论基础
1.风险管理理论
2.政府监管理论
一、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现状
(一)政府规划现状
1.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锚地航道规划现状
2.危险货物码头规划现状
(二)海事部门安全监管现状
1.对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过程进行监管
2.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船员及公司进行监管
(三)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现状
1.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监管
2.对危险货物港口进行监管
二、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货物港口规划和监管不到位
1.政府未合理规划危险货物港口区位
2.政府对危险货物港口码头监管不到位
(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监管不到位
1.海事部门监管不到位
2.危险货物目录不统一、获取渠道单一
(三)从业人员监管方面
1.对从业人员监管不够深入
2.从业人员诚信管理未纳入大的诚信管理体系
(四)应急管理方面
1.政府专业应急水平欠缺
2.船舶清污协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规划能力不足
1.政府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
2.政府未认识到危险货物船舶特殊性
(二)政府监管职责存在交叉
1.船岸界面监管职责不清
2.船载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政府职责不明确
(三)船载危险货物监管制度不健全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2.海事部门检查制度存在缺陷
3.监管部门之间未形成监管合力
四、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对策
(一)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功能
1.优化危险货物装卸码头位置
2.编制实施《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事故应急能力规划》
(二)提升海事部门监管水平
1.建立船舶危险货物监管体系
2.加强现代化手段在海事监管中的运用
(三)发挥联合监管效能
1.建立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机制
2.督促港口码头落实主体责任
3.加大政府补贴力度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提高船载危险货物立法层次
2.明确监管职责和标准
3.统一海事内部执法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1.著作
2.论文
(1)期刊论文
(2)学位论文
本文编号:3832889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意义
(二)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线路
1.研究内容
2.研究方法
3.研究内容创新点
(三)文献综述
1.国内外研究综述
2.文献述评
(四)相关概念
1.船载危险货物
2.安全监管
(五)理论基础
1.风险管理理论
2.政府监管理论
一、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现状
(一)政府规划现状
1.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锚地航道规划现状
2.危险货物码头规划现状
(二)海事部门安全监管现状
1.对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过程进行监管
2.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船员及公司进行监管
(三)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现状
1.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进行监管
2.对危险货物港口进行监管
二、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危险货物港口规划和监管不到位
1.政府未合理规划危险货物港口区位
2.政府对危险货物港口码头监管不到位
(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监管不到位
1.海事部门监管不到位
2.危险货物目录不统一、获取渠道单一
(三)从业人员监管方面
1.对从业人员监管不够深入
2.从业人员诚信管理未纳入大的诚信管理体系
(四)应急管理方面
1.政府专业应急水平欠缺
2.船舶清污协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规划能力不足
1.政府部门间缺乏有效沟通
2.政府未认识到危险货物船舶特殊性
(二)政府监管职责存在交叉
1.船岸界面监管职责不清
2.船载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政府职责不明确
(三)船载危险货物监管制度不健全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2.海事部门检查制度存在缺陷
3.监管部门之间未形成监管合力
四、船载危险货物政府安全监管对策
(一)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功能
1.优化危险货物装卸码头位置
2.编制实施《日照市船载危险货物事故应急能力规划》
(二)提升海事部门监管水平
1.建立船舶危险货物监管体系
2.加强现代化手段在海事监管中的运用
(三)发挥联合监管效能
1.建立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机制
2.督促港口码头落实主体责任
3.加大政府补贴力度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1.提高船载危险货物立法层次
2.明确监管职责和标准
3.统一海事内部执法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1.著作
2.论文
(1)期刊论文
(2)学位论文
本文编号:383288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832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