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4-02-15 03:32
目前实务届中存在大量公司僵局纠纷,司法裁判中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与《《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作为解散公司的审查要点,但面对实务案件的复杂性,不同裁判思路仍有所分歧。本文选取一则典型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与其他案例进行比较,通过梳理争议焦点,分析法院裁判。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从诉讼主体资格、司法解散事由两个角度出发,认为不应无条件赋予瑕疵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权利;区分"无法召开会议"与"决策机构失灵";从《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出发,慎用解散制度。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89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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