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下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违法性认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26 03:15
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已成为当下互联网竞争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此类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该类行为具有行为主体特殊、主观目的多样、不利影响具有双方性等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具有不周延性,建议将一般条款作为认定该类行为违法性的依据。传统的多元利益定性比较认定方法和比例原则认定方法存在主观性、不确定性等问题,建议采用动态竞争观下的比例原则认定方法,遵循"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的路径,判断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违法性。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特殊性
(一)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特点
(二)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与网络干扰行为的辨别
二、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违法性认定依据
(一)互联网专条的不适用性
(二)适用一般条款的合理性
三、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违法性认定方法
(一)传统的违法性认定方法
1. 传统违法性认定方法的主要类型
(1)多元利益定性比较认定方法
(2)比例原则认定方法
2. 对传统认定方法的检视
(1)多元利益定性比较认定方法的不足
(2)传统比例原则认定方法的不足
(二)动态竞争观下的比例原则认定方法
结语
本文编号:3939283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特殊性
(一)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特点
(二)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与网络干扰行为的辨别
二、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违法性认定依据
(一)互联网专条的不适用性
(二)适用一般条款的合理性
三、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违法性认定方法
(一)传统的违法性认定方法
1. 传统违法性认定方法的主要类型
(1)多元利益定性比较认定方法
(2)比例原则认定方法
2. 对传统认定方法的检视
(1)多元利益定性比较认定方法的不足
(2)传统比例原则认定方法的不足
(二)动态竞争观下的比例原则认定方法
结语
本文编号:393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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