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以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出资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08-09 07:03
本文关键词:债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以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出资为视角
【摘要】:债权出资又称以债作股,是指出资人将自身享有的债权转移给公司以抵缴股款,完成出资,获得股东身份的出资方式。通过分析以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出资,发现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其也多遭禁止。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以对第三人债权出资存在较多风险。为此,提出限定债权类型,完善债权的评估机制,制定严格的表决程序,严格界定出资完成时间,制定担保制度及救济措施等方式,加强以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出资的风险防范。
【作者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
【关键词】: 债权出资 第三人 风险防范机制
【分类号】:D922.291.91
【正文快照】: 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法律也随之放松了对股东出资形式的限制,一些地方及部门法规也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结合国内外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债权出资中以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出资的要求较为宽松,但多不允许用对第三人拥有的债权进行出资。这主要是因为此种出资类型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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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4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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